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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中国移动会计核算办法培训讲义关联方披露 二零零七年十月 目录 谢谢大家! * 一、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二、关联方交易 三、关联方的披露 一、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一)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即关联方关系的存在是以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为前提条件的。在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时,应当遵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二)下列企业构成关联方(分成公司和人两大类): 1、该企业的母公司,不仅包括直接或间接地控制该企业的其他企业,也包括能够对该企业实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单位等; 2、该企业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被该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被该企业控制的单位、信托基金等; 一、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80% P 公司 S 公司 80% 30% 90% 70% 30% P公司 S1公司 S2公司 S4 公司 S3公司 直接控制 间接控制 实施直接或间接控制 一、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上图的S1和S2之间);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原准则不包括间接共同控制)例如A、B、C共同控制D,则AD,BD以及CD构成关联方,AB、AC以及BC之间不构成关联方; 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原准则不包括间接重大影响);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例如A、B、C、D各占F表决权资本的25%,则F由ABCD共同控制,AF,BF,CF,DF之间构成关联方(F是该企业);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联营企业以重大影响为前提。 一、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原准则不包括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 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一、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关键管理人员: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通常情况下,包括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职能的人员。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如父母、配偶、姐妹、子女等。 一、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三)关联方关系的例外情况: 1、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以及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和代理商之间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2、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之间通常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3、仅仅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二、关联方交易 (一)关联方交易的确认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这一定义的要点是: 1、按照关联方定义,构成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交易,即通常是在关联方关系已经存在的情况下,关联各方之间的交易。 2、资源或义务的转移是关联方交易的主要性,通常情况下,在资源或义务转移的同时,风险和报酬也相应地转移。 3、关联方之间资源或义务的转移价格,是了解关联方交易的关键。 二、关联方交易 (二)关联方交易的类型 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担保、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租赁、代理、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许可协议、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三、关联方的披露 (一)企业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均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该企业之间存在控制关系的母公司和子公司有关的信息。 具体来说,要求披露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名称。母公司不是该企业最终控制方的,应当披露企业集团内对该企业享有最终控制权的企业(或主体)的名称。母公司和最终控制方均不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还应当披露母公司之上与其最相近的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母公司名称。 以上这些规定都是新准则新增的内容。另外还需披露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本)及其变化以及母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等内容。 三、关联方的披露 (二)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 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应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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