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常用法律知识及应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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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常用法律知识及应用

养老机构常用法律法规 2009年12月 向从事养老事业的各位朋友 致以崇高的敬意! 养老机构常用民事法律知识及应用 养老机构实用法律概览 民事行为能力制度 导入案例:如何处理智力正常人员从养老院走失问题 李XX送双腿残疾,但智力正常的弟弟李XX到养老院住养。 某日,李XX从养老院出走。走失后家属们开始撒网寻找。 在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未果的情况下,养老院于与李树华签订一份“协议书”,院方为继续寻人提供3000元经费,并支付已发生的车费和补助费2000元。 时隔多日,养老院和李XX的4名家属再签协议,规定养老院一次性付给亲属寻找费用7000元,如果继续寻找,费用全部由李XX亲属们负责。 李XX至今仍音讯皆无,家属和养老院之间渐现分歧。 院长称,对于那些有智力缺陷的老人,养老院对其出行是严格限制的。而智力正常的人,一般情况下和工作人员“口头打个招呼”就能出院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doc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生命、健康权具有审慎注意义务。养老机构如无管理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入住老年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无行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 养老机构不是入住老年人的监护人。 不得接纳患传染病、精神病的老年人。天津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doc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doc 案件:同屋精神病人烧伤老人致死养老院负全责赔31万元   王女士的弟弟下肢瘫痪且孤寡无依,一直由王女士照顾。王女士也年近70岁,身体不好,故将弟弟送进养老院。不久,患有严重精神病的赵某也被亲属送入该养老院,与王弟同住一屋。王女士在探望弟弟时,发现赵某有精神病症状,即对养老院将赵某与其弟弟安排在同室居住提出异议,但未有结果。   不久,赵某与王弟发生口角,就用打火机将枕头引燃后扔到王弟的床上,引起火灾,造成王弟全身60%烧伤。在王弟抢救治疗期间,养老院支付了住院费5.6万余元。几天后,王弟经治疗无效死亡。经鉴定,赵某系精神病人,无刑事责任能力。王女士提起诉讼,认为王弟与养老院之间订有养老协议书,养老院未依约对王弟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其死亡,应承担违约责任。    养老院辩称,赵某及其亲属应承担王弟被纵火烧伤的责任。养老院还提起反诉,要求王女士返还养老院对王弟垫付的抢救医疗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养老院在《入院须知》中已明确规定,养老院不接收精神病病人、传染病病人,入住后发现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或隐瞒精神病等,应予以退院。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赵某入住养老院时已处于严重的精神病状态,王女士也曾向养老院提示,养老院发现后未按《入院须知》对赵某退院,因此养老院应承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养老院赔偿王女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经济损失等共计31万余元。 不具备法定资格: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承担监护职责吗? 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天津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doc 能受托哪些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签定协议是否意味着监护职责的委托? 民事行为制度 ..\家属隐瞒病情使纠纷频发让养老院不堪重负.doc “隐瞒病情”属于何种行为? 《民法通则》: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最高院若干意见》: 68.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对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应如何处理? 无效的确认 无效的处理(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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