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头牲猪生态养殖项目温氏牲猪养殖基地建设工程(定稿)参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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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头牲猪生态养殖项目温氏牲猪养殖基地建设工程(定稿)参考

20万头牲猪生态养殖扶贫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NJS2016-GC-0611)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江华瑶族自治县神州瑶都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年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 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80 第六章 图 纸 80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8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8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万头牲猪生态养殖扶贫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万头牲猪生态养殖扶贫项目经江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以江发改许准字[2016]60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神州瑶都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万头牲猪生态养殖扶贫项目 2.2 建设地点:江华县河路口镇、涛圩镇、大石桥乡、白芒营镇、涔天河镇等八个乡镇 2.3 规 模:新建90栋1000头标准化牲猪生态养殖猪舍,每个猪舍存栏规模为1000头牲猪,总投资约为¥1080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项目分批分期进行招标,本次招标50栋,造价约为¥500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分五个标段(具体见2.8标段划分)。 2.4 工期要求: 75 天(日历日 )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及施工合同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20万头牲猪生态养殖扶贫项目施工,包括基础工程、屋面钢结构工程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涛圩镇新建10栋1000头标准化牲猪生态养殖猪舍,每个猪舍存栏规模为1000头牲猪,总投资约为100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其中设备约300万元; 第二标段:河路口镇新建10栋1000头标准化牲猪生态养殖猪舍,每个猪舍存栏规模为1000头牲猪,总投资约为100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其中设备约300万元; 第三标段:大石桥镇新建10栋1000头标准化牲猪生态养殖猪舍,每个猪舍存栏规模为1000头牲猪,总投资约为100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其中设备约300万元; 第四标段:白芒营镇新建10栋1000头标准化牲猪生态养殖猪舍,每个猪舍存栏规模为1000头牲猪,总投资约为100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其中设备约300万元; 第五标段:涔天河镇新建10栋1000头标准化牲猪生态养殖猪舍,每个猪舍存栏规模为1000头牲猪,总投资约为100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其中设备约3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中任职;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①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且能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网上查询真伪,不能网上查询真伪需提供证件核发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2015.12-2016.05)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提供查询网址和密码,查询不了或者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一律按废标处理]。 3.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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