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相关法规、标准的情况介绍参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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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相关法规、标准的情况介绍参考

非常好的培训资料 希望喜欢 3.2 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保持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3.3 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 按照本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食品添加剂本身的质量是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的前提之一。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卫生部公告中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要求 指定标准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3.4 带入原则 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带入食品中 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而带入的水平; 由配料带入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关键点: 表A.1列出的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说明: 该条文是对标准中列出的具有同一功能和共同使用范围的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其共同的使用范围内混合使用时如何确定各自使用量的规定。 不具有同一功能或具有同一功能没有相同的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不受本条约束; 其中着色剂要求具有同一色泽,如同是红色或蓝色,如果一种添加剂是红色,一种添加剂是蓝色,即使其具有相同的使用范围,在使用时也不受本条的约束。 按照该条要求各自的实际使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能超过1。 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混合使用原则 公式表示: 假设A和B是同一功能有共同使用范围C的两种食品添加剂,A添加剂在C中的实际使用量为a,标准规定A在C中的最大使用量为a’,B在C中的实际使用量为b,标准规定B在C中的最大使用量为b’,该条款用公式表示为,a/a’+b/b’≤1。 示例 GB2760规定果蔬汁饮料中新红和胭脂红的最大使用量均为0.05g/kg,如果这两种着色剂在果蔬汁饮料中同时使用且其实际使用量分别为a和b ,则应符合(a+ b)/0.05≤1 GB2760规定碳酸饮料中防腐剂苯甲酸钠和二甲基二碳酸盐的最大使用量分别为0.2g/kg和0.25g/kg,如果这两种防腐剂在碳酸饮料中同时使用且其实际使用量分别为a和b,则应满足a/0.2+b/0.25≤1 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混合使用原则 查询方式 关键点: 排列方式:按中文名称汉语拼音排列 兼顾表A.1和表A.2 注意食品类别之间的关系: 上下级关系 表A.3的食品类别不能使用其上级食品类别中的食品添加剂 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混合使用时的比例之和 冷冻饮品分类 B.1.1 使用目的:使食品产生、改变或提高食品的风味 使用方法:一般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食品加香,部分也可以直接用于食品加香 范围:不包括只产生甜味、酸味或咸味的物质,不包括增味剂 B.1.2 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自限性 列出了没有加香必要,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类别 B.1.3 用于配制食品用香精的食品用香料品种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 B.1.4 同时具有香料和食品添加剂功能的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2760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如苯甲酸 B.1.5食品用香精的辅料 生产、贮存和应用必需 符合QB/T1505《食用香精》规定 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使用品种和使用量 在最终食品中不起技术功效目的 B.1.6食品用香精标签 符合QB/T4003《食品香精标签通用要求》规定 B.2食品用香料分类:天然香料和合成香料 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 加工助剂应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使用时应具有工艺必要性,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降低使用量。 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终成品之前除去,无法完全除去的,应尽可能降低其残留量,其残留量不应对健康产生危害,不应在最终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 加工助剂应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 C.1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要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 C.2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谢谢! 原料 环境 加工过程 包装材料 原辅料 食用香料 包装材料 杀虫剂 农产品收获设备 传送带 清洁用品 其他? 包装材料 油脂类 饲料 其他? 包装材料 水 其他? 空气 管道 油墨 粘合剂 包装材料 塑料、回收用纸 时间 温度 迁移 食品中的塑化剂 食品中塑化剂污染来源分析图 * * GB 7718-2011 GB 2760-2011 R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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