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Cha+3+条约法概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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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Cha3条约法概论

条约法概论 Treaty Law 第一节 概述 一、条约的概念 二、条约的名称 三、条约的种类 四、条约的结构和文字 五、条约的历史发展 六、条约法及其编纂 ? 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一、条约的概念 1、条约法公约上的概念 称条约者,谓国家间所缔结而以国际法为准之国际书面协定,不论其载于一项单独文书或两项以上相互有关之文书内,亦不论其特定名称如何; 2、现代公认的概念: 条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际法主体依据国际法确定其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一致的意思表示。 特征: (1)主体: 英——伊石油公司案 (2)依据:国际法 爱琴海大陆架案: ICJ考虑了希腊和土耳其联合公报的条款以及起草时的情况,认为双方没有任何要缔结协议将案件提交ICJ管辖的意向。 君子协定、无约束力协定、事实上的协定、非法律协定、谅解备忘录/MOU(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如何看待其性质? 中国政府与美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中国政府与美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   本着双边贸易关系协定的合作精神,并根据有关国际协定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美国政府)就以下条款达成相互谅解。 (3)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 芬兰和丹麦之间关于建设Store Belt桥的争端由两国首相在1992年电话解决,约定在丹麦付款之后,芬兰同意不再继续其在ICJ的诉讼。——是否是条约? 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 1998年美国总统克林顿与爱尔兰总理Bertie Ahern首次用电子签名签署两国公报。 二、条约的名称 1、条约 2、公约 3、协定 4、议定书 5、宪章、盟约、规约 6、换文 7、宣言或声明 8、谅解备忘录 9、联合公报 三、条约的种类 1、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 2、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 第二节 条约的缔结 一、缔约能力和缔约权 ? 意义不尽相同 二、缔约程序 三、条约的加入 四、条约的保留 五、条约的保管与登记 就国家而言,缔结条约是行使独立或主权的最古老和最独特的方式之一。 一、缔约能力和缔约权 1、缔约能力——国际法主体具有 公约指出“每一国家皆有缔约之能力。” 中国; 香港;澳门缔结条约的问题 关于国际组织的缔约能力: 1949年国际法院关于“损害赔偿”案的咨询意见; 1962年国际法院在“西南非洲案”中进一步明确国际组织具有缔约能力; 1986年《条约法公约》指出:国际组织缔结条约的能力依该组织有关规则的规定。其中组织规则指组织的组织法文件、按照这些文件哦通过的有关决定和决议以及确立的惯例。 国际实践:UN; WTO; IMF 2、缔约权——国内法上的内容 缔约权的行使由各国国内宪法和其他法律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列名义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 二、缔约程序 谈判; 约文的认证; 签署; 批准 (一)谈判和议定约文 1、全权证书/full powers 2、互相交换证书 3、议定约文 (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名义缔结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委派代表。代表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 (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由部门首长委派代表。代表的授权证书由部门首长签署。部门首长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的协定,各方约定出具全权证书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 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一)国务院总理、外交部长; (二)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谈判、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首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派往国际会议或者派驻国际组织,并在该会议或者该组织内参加条约、协定谈判的代表,但是该会议另有约定或者该组织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约文的认证 1、草签/initialling 2、签署; (三)签署 1、表述初步同意; 2、也可以表示同意受条约拘束; 3、一旦签署,以后就可以批准、接受、赞同条约; 4、签署以后,还负有善意的、不损害条约目的的义务。 5、但签署并不意味着有义务批准条约。 6、近年来,在通过所有重要多边条约时都不再需要签署。 (四)批准/ratification 1、国内法上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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