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解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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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解析

设立和征收管理 解析: 本条规定了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职责 第十二条 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执收单位职责: 公示非税收入征收依据和具体征收事项,包括项目、对象、范围、标准、期限和方式等; 1 严格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并对欠缴、少缴收入实施催缴; 2 3 4 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 5 记录、汇总、核对并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编报非税收入年度收入预算; 设立和征收管理 解析: 第十三、十四条均出自新预算法第五十五条 第十三条 执收单位不得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非税收入执收管理和监督,不得向执收单位下达非税收入指标。 设立和征收管理 设立和征收管理 解析: 本条规定了缴款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履行非税收入缴纳义务。 对违规设立非税收入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的,缴纳义务人有权拒绝缴纳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设立和征收管理 解析: 本条是关于非税收入缓减免申报和审批流程的规定 第十六条 缴纳义务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缓缴、减缴、免缴非税收入的,应当向执收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执收单位报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审批。 ——执收单位仅是中间环节且没有审批权 设立和征收管理 解析: 本条出自预算法第五十六条 第十七条 非税收入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拖欠。 设立和征收管理 ——教育收费如何定性和管理 设立和征收管理 解析: 本条规定了非税收入收缴模式——国库集中收缴,即除依据有关规定可以当场收取现款外,执收单位不直接收款,由缴款人根据执收单位开具的缴款书,直接将资金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十八条 非税收入收缴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 设立和征收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快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逐步降低征收成本,提高收缴水平和效率。 票据管理 解析: 本条是非税收入票据的定义,出自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二十条 非税收入票据是征收非税收入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票据管理 解析: 本条是关于非税收入票据种类和适用范围的规定,出自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二十一条 非税收入票据种类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具体适用下列范围: 非税收入票据适用范围 1 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3 2 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执收单位征收特定的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执收单位收缴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票据管理 解析: 本条规定了财政票据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 第二十二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通过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规范执收单位的征收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并确保依法合规的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票据管理 解析: 本条是关于非税收入票据领购和发放的规定,出自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二十三条 非税收入票据实行凭证领取、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 执收单位使用非税收入票据,一般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申领。 票据管理 解析: 本条是关于非税收入票据使用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除财政部另有规定以外,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应当向缴纳义务人开具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对附加在价格上征收或者需要依法纳税的有关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应当按规定向缴纳义务人开具税务发票。 不开具前款规定票据的,缴纳义务人有权拒付款项。 票据管理 解析: 本条是关于非税收入票据使用的禁止性条款,出自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五条 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非税收入票据;不得串用非税收入票据,不得将非税收入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 票据管理 解析: 本条是关于非税收入票据保管与销毁的规定,出自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二十六条 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完毕,使用单位应当按顺序清理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非税收入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 * * 征管一处 林 森 2016年5月 引言 特点 系统性强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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