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国际商法绪论(2010.09).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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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国际商法绪论(2010.09)

第一讲 国际商法绪论 主讲人:张志新 联系方式beiji2002@126.com 根据《2000通则》规定,关于FOB贸易术语,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1)卖方应当在目的港交货 (2)卖方应当自费取得货物保险 (3)卖方无义务自费订立运输合同 (4)该贸易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2008年8月11日,中国甲公司接到法国乙公司出售某种设备的发盘,有效期至9月1日。甲公司于8月12日电复:“如能将每件设备价格降低50美元,即可接受。”对此,乙公司没有答复。甲公司于8月29日再次致电乙公司表示接受其8月11日发盘中包括价格在内的全部条件。根据《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乙公司的沉默表明其已接受甲公司的降价要求 (2)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为承诺,因此合同已成立 (3)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迟到的承诺,因此合同没有成立 (4)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新要约,此时合同还没有成立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分三批履行,其中第二批出现了质量问题。请问依《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2)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3)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一般违约,买方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4)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仅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和今后交付的货物无效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购买成套设备的进出口合同。价格条件为CFR上海,信用证付款。货物按时装上了承运人所属的利比里亚籍“玛丽”轮,甲公司投保了平安险。“玛丽”轮航行到上海港区时与日本籍“小治丸”轮因双方的过失发生碰撞,致使“玛丽”轮及其货舱中的部分货物受损。基于上述情况,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本案碰撞引起的货损应由甲公司自行承担 (2)依《海牙规则》。“玛丽”轮所有人对过失碰撞引起的货损可以免责 (3)因甲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保险公司对本案碰撞引起的部分货物损失不承担赔偿损失 (4)因已知货物受损,所以即使单证相符,甲公司仍有权要求银行拒付货款 引导案例5 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住所。现甲在英国及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英国。甲在中国住所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住所? (1)甲的原始住所,即在英国的住所 (2)甲常住地的住所,即英国的住所 (3)与产生该纠纷最密切联系的住所,即在中国的住所 (4)同时以其英国和中国的住所的确定 引导案例6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1)对于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外国被告提起涉外侵权诉讼,只有该侵权行为实施地在我国境内时,其所属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才可以对该侵权诉讼行使管辖权 (2)我国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选择我国法院的书面协议对涉外民事诉讼行使管辖权 (3)对原本无权管辖的涉外民事诉讼,只要该诉讼的被告前来出庭应诉,我国法院就可以对其行使管辖权 (4)因在中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只能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一)何谓国际商法 调整国际商事组织和商事交易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商事组织方面主要包括跨国投资、商事组织规则特别是公司法;国际商事交易方面主要涉及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海上运输、海上保险、国际结算、国际商事仲裁法等。 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商事关系,这种关系是各国商事组织在跨国经营中所形成的商事关系。 商事关系是指人们在实施商事行为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商事”并不仅仅限于商业活动。“国际”的含义是指“跨越国境”的意思。 国际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而国际贸易法是指以WTO为主的国际商事管制关系的法律规范。而广义的国际经济法是指包括一切规范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则,狭义的是指调整和规范国际经济秩序的法律规则。 现代国际商法的调整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已经从传统国际商法的范围:商事组织、合同、代理、买卖、海商、保险、票据等领域,拓展到技术贸易、服务贸易、投资、金融、产品责任等众多的国际经济领域。 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由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权利与义务)所组成的法律关系的三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与国外有联系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A、在主体为国际因素时,作为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有时也可能是外国国家、国际组织或无国籍人),或者在国外有住所、居所或营业所的自然人或法人。 B、在客体为国际因素时,作为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位于国外。 C、在内容为国际因素时,产生、变更或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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