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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移植(终版)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毕 业 设 计(论 文)
论文题目: 论法的移植 商继正 专 业:法学
电子科技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制 网络教育学院 2012年6 月 20日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题目: 论法的移植
任务与要求:
时间: 2012 年 4 月6 日 至 2012 年 6 月 27 日 共 11周
学习中心:(或办学单位) 电子科技大学湘潭学习中心
学生姓名: 沈泽君 学 号:201010831973
专业: 法学
指导单位或教研室: 电子科技大学
指导教师: 商继正签 字 4月6日至
4月20日 准备 4月27日
至
5月16日 开题报告 5月16日
至
6月6日 论文初稿 …… 6月6日
至
6月27日 论文终稿 …… 教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总评 ……
签名
年 月 日
摘 要
本论文主要通过对法的移植的定义和解释,分析和列举一些国家和地区通过借鉴和移植其他国家成文法的事例,阐述了法的移植的重要性。
关键词 移植 国际标准 本土化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through the transplant of law definition and interpretation, analysis and some countries and regions through drawing lessons from other countries and transplantation into grammatical examples, expounds the importance of law transplantation.
Key word Transplant international standard localization
目录
第一节 名词解释 5
第二节 中国本土成文法的法的移植 6
第三节 其他国家与地区成文法的法的移植 10
结束语 13
谢辞 14
参考文献 15
第一节 法的移植的名词解释
法的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于是法的移植引申出“法律移植”(legal transplant)一词是哪位法学家最先提出来的,也很难说清楚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法律移植发生在哪个时代哪个地区。总之,当二战以后越来越多的殖民地获得独立并继续奉行或改造着殖民者强加给它们的法律制度时,当越来越多的国家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引入其他国家行之有效的法律手段时,比较法学家们发现,他们再也无法回避法律移植这一历史现象了
孟德斯鸠早在1748 年就曾就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对另一个国家的适用性问题提出过自己的看法, 他认为, 由于法律必须与国家的一般条件相和谐, 因此, 它们不可能在其被制定的国家之外生效。“为某一国人民而制定的法律, 应该是非常适合于该国人民的, 所以, 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竟能适合于另外一个国家的话, 那只是非常凑巧的事。”
第二节 中国本土成文法的法的移植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中国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广泛地参考了外国法和国际惯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立法的过程中,都要求起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部门在提出立法动议时必须将我国现行立法情况、外国调整同一问题的法律文件以及目前所存在的问题一并向立法的工作部门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上报,这实际已经成为我国立法程序中的重要一环。一些重要的立法,都事先通过征求意见的方式听取有关专家学者关于外国同类立法的意见。在地方一级许多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为了慎重起见,也要参考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如北京市最近在制定有关养宠物的法规的时候,就广泛地参考了像纽约、巴黎、伦敦、东京等世界大城市的相关规定。
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彭真同志就在中国法学会成立大会上指出:“研究法学必须吸收中外的有益经验。”“法学会要研究古今中外的法律,不管进步的、中间的、反动的,不管是奴隶主的、封建的,还是资本主义的,都要研究。取其有用精华,去其糟粕和毒素。”[1]
我国在立法过程中借鉴外国法、运用比较法可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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