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教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
第二章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 2 -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 - 2 -
第四章 建设开发控制 - 5 -
第五章 道路交通规划 - 8 -
第六章 园林绿地系统及空间景观系统规划 - 8 -
第七章 环境保护规划 - 9 -
第八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 10 -
第九章 防灾减灾工程规划 - 12 -
第十章 地块编码与规划分图则 - 12 -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与规划管理规定 - 13 -
第十二章 附则 - 13 -
附录一、名词解释 - 13 -
附录二、主要相关附表 - 14 -
宜昌市紫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 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引导紫阳片区的开发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完善路网骨架,落实各项基础设施,促进城市的有序发展,特编制《宜昌市紫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建设和规划管理等工作,并为下层次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设计等提供依据,但不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
第三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件(文本和说明书)、规划图纸(图纸和分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文本与分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四条 本规划是紫阳片区各项建设活动和规划管理的法规性文件,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划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履行法定程序均无权随意更改。
第五条 本次规划区范围为:东部以长江蓝线为界,南部以紫阳河为界,西部以500KV高压线为界,北部以鹅石子沟为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94.93公顷。
第六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1)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5、《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1998)
6、《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7、《宜昌市点军分区规划(2005-2020年)》
8、《宜昌市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年)》
9、《宜昌市城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06-2020年)》
10、《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
11、《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6)
12、本区现状调查资料和国家、省、市其它相关法规和规范
第七条 规划指导思想
1、以《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为指导,科学分析紫阳片区在城市中的地位和职能,合理确定其功能性质、发展规模、用地布局等,完善城市结构。
2、科学确定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指导片区的城市建设和管理。
3、高标准、高起点地规划符合需求的公共设施、居住区配套公建、市政设施建筑容量控制建筑物退后规划用地界线距离和退后道路红线距离除满足消防、地下管线、交通安全、市政设施、绿化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述的规定要求。
建筑物退后规划用地界线
沿建筑基地边界的建筑物,其退后规划用地界线距离按本身建筑间距的一半控制。
界外为永久公共绿地、广场、水面等开敞空间时,退后规划用地界线距离按居住建筑离界距离的1.1倍控制。
地下建(构)筑物退后规划用地界线的距离宜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距离)的0.7倍,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最小值为2米。
建筑物退后道路红线
后退城市主次干路距离低层建筑退后道路红线不小于米;多层建筑退后道路红线不小于米。若底层为商业用房,则低、多层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分别不少于米和米。
后退城市支路距离按前条款规定值降低2米,但不得小于2米。
高层建筑后退城市主、次干路距离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60米的,不得小于10米;建筑高度大于60米、小于或等于100米的,不得小于12米;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应不小于15米。
后退城市支路红线的距离在前条对应的情况下可降低4米。道路交叉口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视距三角形道路斜线的距离,多、低层建筑不得小于2米,高层建筑不得小于3米(自道路规划红线直线段的连接线算起)。
4、其它
· 临城市道路修建的围墙、挡土墙后退道路红线不小于1.0米,沿用地界线修建的围墙,围墙基础不得超过规划用地界线。
临城市道路修建的门房、大门,后退道路红线不小于2米。建筑物高度控制°)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L—建筑基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S—沿路建筑的后退距离。
(3)建筑物临接两条以上道路的,可按较宽的道路规划红线计算其控制高度。
(4)建筑物直接临接或其面前道路临接广场、河道、电力走廊的,在计算控制高度时,可将广场、河道、电力线路保护区的1/2宽度计为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2、建筑面宽的规定
(1)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