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扬:《罪犯改造质量管理学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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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扬:《罪犯改造质量管理学研究》

罪犯改造质量管理学研究 叶 扬 (广东省阳春监狱 阳春市 529615) 罪犯改造质量管理学形成和发展 新中国罪犯改造质量管理学的探索主要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的,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的全国性对刑满释放人员改造质量跟踪调查,摸清了重新犯罪情况,为建立罪犯改造质量管理学积累了大量资料;1986年9月,司法部在山东省泰安市召开了建国以来首次全国性提高劳改、劳教工作质量理论研讨会,对改造质量管理学研究起到很大推动作用;2002年12月司法部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了全国监狱系统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座谈会,提出了罪犯个体改造质量的认罪悔罪、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认真学习、积极劳动和心理健康六项标准,以及罪犯个体改造质量(合格、基本合格、较差、危险)和改造质量工作标准;与此同时,学界广泛开展了罪犯改造质量标准大讨论,使罪犯改造质量管理学研究深入人心。此后经过广大监狱警察的进一步探索与争鸣,为罪犯改造质量管理学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应时代呼唤,乘天马时光,由叶扬、陈向阳等合著的我国第一本罪犯《改造质量管理学》,已于1990年11月由南海出版公司出版,标志着这门学科的诞生;叶扬主编、1992年由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罪犯改造质量教育简明读本》,则是一本向罪犯开展改造质量教育的通俗性读本;于爱荣主编、2004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将改造质量管理学研究推向了新高潮。 罪犯改造质量概念 一、罪犯改造质量特点 罪犯改造质量与物质产品质量不同:第一,改造质量是由人的生物、社会和精神属性构成,不是物质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第二,改造质量评估多采用问卷调查等间接方式进行,物质产品则可直接检查;第三,罪犯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改造质量只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物质产品则相对稳定。 二、罪犯改造质量类型 1.罪犯不同服刑时期的改造质量。根据时序性不同分为服刑过程中的改造质量和出监前鉴定的改造质量两类。 2.从不同学科角度研究的罪犯改造质量。根据研究方法不同,主要分为从心理学角度研究的罪犯改造质量和从改造学角度研究的改造质量等。从心理学角度,罪犯改造是一个从犯罪心理转化为守法心理的过程;从改造学的角度,罪犯改造是由“犯人”通过监管、劳动和教育改造成为“新人”的过程。 三、罪犯改造质量概念 在没有现成参考资料的情况下,在1986年以前的研究中作者曾将罪犯改造质量的概念定义为:改造质量是指在劳动改造条件下罪犯目前的思想行为表现与其在被逮捕前所形成的思想行为表现(或在犯罪时的思想行为表现)之间关系的比较: 罪犯改造质量 = 罪犯目前的思想行为表现 / 罪犯在被逮捕前思想行为表现 根据上式,罪犯改造质量的提高,与罪犯目前的思想行为表现成正比,与在被逮捕前所形成的思想行为表现成反比。改造质量的提高不仅与罪犯目前的思想行为表现有关,也与罪犯在被逮捕前所形成的犯罪心理恶习深浅有关,即与罪犯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质量高,效果好,任何人的犯罪心理和犯罪恶习的形成都会不同程度地受到制约。改造质量全面有效的提高,无疑也需要综合治理。这一构想同后来于1987年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上,中央提出的改造罪犯工作“三个延伸”的精神是相一致的。 经过深入研究,作者发现上述改造质量概念不足之处在于,从改造学的角度提出的“思想行为表现”概念过于笼统,并且一般化,缺乏对罪犯的针对性,在改造工作实践中也难以准确分析比较。随后,根据作者提出的《犯罪与改造心理大循环系统理论》,对罪犯改造质量的概念进行了修改补充,并提出了罪犯改造质量比较体系、指标体系、控制体系和四级分类管理体系等。 1986年8月,叶扬在《全国第二次物元分析学术研讨会》(广州)上交流的论文《物元分析与改造工程》中,首次提出犯罪与改造心理大循环系统理论的构想。随后在全国相关学术会议和刊物上发表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深入研究,这些研究成果收进了由叶扬和陈向阳等合著的我国第一本罪犯《改造质量管理学》(1990,南海出版公司出版)、叶扬专著的《犯罪与改造工程》(1992、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和《犯罪与改造》(1999年、群众出版社出版)等著作中。基本观点是: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都是十分复杂的,但并非没有规律可循,根据对立统一规律,守法心理和犯罪心理是对立统一的,在一定条件可以相互转化;根据唯物辩证法否定之否定原理,具有守法心理、遵纪守法的人,在一定条件下心理发生了质变,形成犯罪心理并在一定机遇下实施了犯罪行为,心理经历了由守法心理到犯罪心理的否定过程,这个人被判刑入狱后经过脱胎换骨的改造,矫正犯罪心理恶习,改造成为守法公民,重新确立了守法心理,心理又一次被否定,由此形成了犯罪与改造(守法)心理大循环系统(图1-1): 以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为总目标的改造质量,根据犯罪与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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