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三周年宣传周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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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三周年宣传周工作总结

南谯区《食品安全法》宣传周工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实施三周年,为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保障餐饮服务安全,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滁食安委办〔2012〕17号)精神,我区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三周年宣传周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措施有力,注重实效 食安办对宣传周期间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开展宣传周活动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通过过广泛深入、持续有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有效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食品安全法》实施三周年宣传周活动得到有效实施。 二、形式新颖,深入人心 (一)部门联动,现场宣传。6月11日,上午,区食安办组织区卫生、农委、质监、工商、食药监、商务、经信、粮食、盐务等部门联合在人民广场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实施三周年集中宣传活动。区政府副区长、区食安委主任邵长玲出席了集中宣传活动,并向市民分发了宣传资料。食安办精心制作展板新颖别致,采用漫画形式“图说”日常食品安全知识,简单易懂,贴近生活。市民看后主动索取与展板内容有关的宣传材料,由简单说教,转为主动学习,引导树立理性的消费习惯。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展示合格产品、开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相关内容、食品市场整治成效、食品安全科普常识、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等知识。活动现场,部分群众就自己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向相关部门咨询,工作人员一边耐心解答,一边向市民传授真假商品识别和食品安全常识。本次宣传活动,制作发放便民卡2000份,共悬挂横幅6条,设置宣传展板12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2种共6000余份,接受咨询300余次。 (二)“五进”宣传,注重引导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活动。采取走下去的方式,引导群众正确的消费理念和维权意识。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宣传周期间共举办培训班2期。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在网站、电视开展专栏,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通过利用网站等多种媒体的宣传,普及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广播、媒体等报道4次。 三、一点建议 加强正面引导。日常宣传要以正面引导为主,从禁止怎么做转化到应该怎么做,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自觉督促,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食品安全规划中设立专项资金,设备,一方面引进专职宣传策划和公众人才进行宣传工作,让宣传工作成为整个食品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以现代化的宣传手段和宣传方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另一方面,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消费者在小学、中学、高校中设立相关课程和专业,培养食品安全宣传专业人才。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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