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模块八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模块八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知识目标] 1、理解社会保险的概念和特征,掌握社会保险和其他商业保险的区别; 2、掌握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的相关内容; [能力目标] 熟悉并能正确运用社会保险制度维护企业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模块八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任务1 社会保险制度概述 任务2 养老保险制度 任务3 医疗保险制度 任务4 工伤保险制度 任务5 失业保险制度 任务6 生育保险制度 任务1 社会保险制度概述 一、社会保险制度概述 二、社会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形式及商业保险的关系 三、社会保险的结构 四、社会保险法律关系 五、社会保险基金 六、我国社会保险法的产业与发展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 ——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确立的,以保险形式实行的,以使社会成员(主要是劳动者)在面临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风险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经济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 二、社会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形式及商业保险的关系 (一)社会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形式的区别 (二)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异同 1、相同之处 (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具有保险的一般特征,即用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目是都是保护人在遇到风险后能够获得一定的补偿,因而都是为受保群体服务的; (2)都可以拿到市场上运营投放,以求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3)二者功能相辅相成。社会保险抵御风险的功能是基本的,商业保险对抵御风险起到辅助的、补充的作用。 2、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三、社会保险的机构 (一)国家基本保险——第一层次 (二)用人单位补充保险——第二层次 (三)劳动者个人储蓄保险——第三层次 四、社会保险法律关系 ——是指在社会保险主体之间依法形成的收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支付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 (一)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内容 包括疾病、负伤、分娩、衰老、死亡、失业等。 (三)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可以是资金和服务行为等。 五、社会保险基金 (一)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渠道 1、用人单位和被保险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社会保险滞纳金 2、社会保险基金的增值性收入 3、政府拨给的资金 4、各种捐赠收入 5、其他法定收入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范围 1、险种范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2、主体范围:用人单位、劳动者及社会成员 3、地域范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原则上实行地级统筹,也可以实行县级统筹;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生育保险基金的统筹范围各地规定不同,有的实行县级统筹,有的实行地、市级统筹。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存储、使用和运营 设立保险基金专户,实行专项存储,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法挪用。 任务2 养老保险制度 一、养老保险的概念 ——指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失去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定期领取一定数额生活费用以保障晚年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 (一)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 (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二)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相对滞后,当前仍实行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 任务3 医疗保险制度 一、医疗保险制度概述 ——指由政府提供的社会医疗保险。 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一)基本医疗保险 (二)补充医疗保险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任务4 工伤保险制度 一、工伤保险概述 ——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致伤、致病、致残、死亡时依法所享受的社会保险。特征: 1、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2、用人单位承担缴费义务 二、工伤认定 二、工伤认定 1、工作场所以及工作时间办限 2、职务界限 3、主观过错界限 4、法定界限 (一)工伤认定的情形 1、典型性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应当被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