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 唯物辩证法 唯物论 辩证法 认识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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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唯物主义 唯物辩证法 唯物论 辩证法 认识论

一、唯物论部分 (一)辩证唯物主义 1.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1)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要求我们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2)意识对物质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会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会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要求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2.规律的客观性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 (1)事物运动是有规律的,而且规律是客观的,即规律的存在与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要求我们要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客观实际出发,这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基础和前提。如果违背规律必然受到规律的惩罚。 (2) 规律虽然是客观的,但我们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去认识和利用规律,为人类谋福利。(原因及其表现 )即要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二)历史唯物主义 1.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1)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即社会存在的性质、变化决定社会意识的性质、变化。 (2)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能动的反作用。先进的、革命的、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巨大的促进作用,落后的、反动的、不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重大的阻碍作用。 要求我们要树立正确的社会意识。 2.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1)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主要表现在:首先,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因而从根本上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其次,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从而推动了社会的全面进步。最后,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在社会变革中起主体作用。) (2)这要求我们要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主要应做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青年学生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就要坚定地走与人民群众的实践相结合的道路。(这是由青年学生的特点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改革开放的实践需要所决定的。) 二、唯物辩证法部分 1.事物是普遍联系的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当中,事物的联系不仅是普遍的,而且是客观的,整个世界就是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这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对事物的因果联系, 整体与部分的联系作出具体的分析。 2.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 角度一:(1)在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中,整体处于统率的决定地位,整体的性能状态会影响到部分。要求我们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 (2)任何整体都由部分组成,部分的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变化,有时甚至还会对全局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要求我们要搞好局部,优化部分的结构,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的发挥。 角度二:整体与部分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区别体现在: (1) 在同一事物中,整体和部分有严格的区别。 (2) 整体与部分的地位和功能不同:第一,当许多部分按照有序性构成有机整体时,整体具有部分所没有的功能。第二,当各部分以有序、合理、优化的结构构成整体时,整体功能会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第三,当部分以无序,欠佳的结果构成整体时,整体功能会小于各部分功能之和。 3.物质与运动的辩证关系 运动与物质密切联系,不可分割。首先,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其次,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离开物质谈运动,或者离开运动谈物质都是错误的。我们既要反对离开物质谈运动的唯心主义观点,也要反对离开运动谈物质的形而上学观点。 4.事物是变化发展的 (1)事物是变化发展的,整个世界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2)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用变化发展的眼光看问题。首先,要把事物如实的看成是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其次,要弄清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和地位。再次,要坚持与时 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5.矛盾是普遍存在的(普遍性) (1) 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即矛盾的存在是普遍的,客观的。 (2)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示矛盾;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表面性。 6.矛盾的特殊性(特殊性) (1)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2)这要求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如果违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做事情简化处理,或千篇一律用同一种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就必定要碰钉子、犯错误。 7.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1)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第一,两者是相互联结的。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当中,并通过特殊性来体现,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不存在的。第二,两者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不同的场合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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