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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管理规定与流程
一 会诊是临床医疗工作中集思广益、发扬学术民主,共同解决病人诊疗问题的重要措施,病人在诊断、治疗上有困难或涉及其他专业问题需要专科协助解决时,应及时组织会诊。 五、会诊文书书写要求 1、所有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 医嘱; 2、小会诊由床位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 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 同时注明会诊的日期、时间;床位医师要把会诊意见 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 * 会诊管理规定与流程 医务科 一、会诊目的 二、会诊分类 三、会诊人员资质 四、会诊工作流程 五、会诊文书书写要求 一、会诊目的 二、会诊分类 1、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间会诊、院内大会诊和院外会诊; 科间会诊就是常说的“小会诊”,是指2个科以内参加的会诊; 院内大会诊又叫“大会诊”、“全院会诊”,是指3个科以上参加的会诊; 院外会诊又包括外来会诊和外出会诊。 2、按急缓分:科间会诊又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 急会诊要求10分钟之内到位, 普通会诊要求在48小时内完成。 三、会诊人员资质 1、正常上班时间: 急会诊要求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 普通会诊要求总住院医师以上人员参加。 2、非正常上班时间:均要求总住院医师以上人 员参加。 四、会诊工作流程 (1)急会诊: 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10分钟内前往会诊; (2)普通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2天内前往会诊; 严禁电话会诊。 1、科间会诊工作流程 急 会 诊 住院病人的急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经床位分管主任同意后,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夜间急会诊必须经听班医师同意后,方可提出邀请 急诊病人的急会诊由急诊当班医师提出,经主班医师同意后,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 普 通 会 诊 住院病人的普通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经床位分管主任 同意后,由床位医师填写会诊通知单和会诊记录单。会诊通知单或记录单上应详细写明患者的病情、邀请会诊的目的和要求、及申请日期、时间。被邀请科室医师前来会诊时,必须有分管的床位医师陪同,以便共同讨论。会诊时必须对病人进行体格检查及查看相关检查报告,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并签名、注明来会诊的时间;床位医师也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门诊病人提出会诊要求时,一般不予同意,但可发还就诊卡,建议去门诊部其他科室挂号就诊。 2、院内大会诊 申请条件:住院病人病情诊断有困难时或病情危重,需要 他科协助诊治的,可提出院内大会诊。 院内大会诊工作流程 (1)院内大会诊由床位分管主任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由床位医师填写“院内大会诊申请表”,由医务科签字同意后组织相关科室前往会诊。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医务科,一份存放在病例中。 (2)院内大会诊可实行点名会诊,未点名者应邀科室应安 排副主任以上医师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分管院领导 或医务科人员一起参加。 院内大会诊工作流程 (3)院内大会诊由科主任或床位分管主任主持,并 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后,要进行疑难病例 讨论,一式三份,一份存放在“疑难病例讨论 记录”文件盒中,一份存入病例,一份上交医 务科。 院内大会诊工作流程 3、院外会诊 外来会诊 外出会诊 外来会诊 申请条件: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 或由于本院无相应学科不 能解决诊治问题时,可提 出外来会诊。 但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得提出会诊邀请: (1)本单位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 医疗安全保障的; (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3)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1)外来会诊由床位分管主任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 由床 位医师填写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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