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概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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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概要

* (五)??接受的撤回或修改 问题:在英美法系国家,接受可以撤回吗?(接受生效的时间,在英美法系国家采用投邮主义) 公约第22条规定,如果撤回通知于接受原发盘通知生效之前或同时到达发盘人,接受得以撤回(接受生效的时间采用“送达生效”原则) 国际贸易实务 第十二章 * 案例:中国C公司于2001年7月16日收到巴黎D公司发盘:“马口铁500公吨,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我方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美元CFR中国口岸可接受500公吨马口铁,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D公司复电“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受,速复。”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趋涨。我方于19日复电“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由中国银行开出,请确认”。但法商未确认并退回信用证。 (1)合同是否成立(2)我方有无失误 国际贸易实务 第十二章 * 分析: 合同不能成立。理由是:D公司16日的发盘 经过C公司17日的还盘已失效。 (受盘人的答复在实质上变更了发盘条件,就构成 了对发盘的拒绝,原发盘失效。) 我方失误。具体有二: 1、我C公司不接D公司16日发盘,而应接受其17日 盘,因为 D公司16日盘已失效 2、在作“接受”时,不应用“请确认”样式文句。等于 对方确认后合同方可成立,使对方有了主动权。 BACK 国际贸易实务 第十二章 * 第二节??? 合同成立的时间 与合同生效的要件 通常情况下,合同成立之时,就是合同生效之时.但有时,合同虽然成立,却不立即产生法律效力,而是需要其他条件成立时,合同才开始生效 合同成立与生效是不同的概念(判断依据:) 成立—接受是否生效 生效—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国际贸易实务 第十二章 *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有效接受通知到达时或作出接受行为时 依照合同写明日期 (或以收到对方确定合同的时间为准)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合同生效 公约 实际业务中 我国合同法 国际贸易实务 第十二章 *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 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合同当事人的意思 表示必须真实 合同必须有对价(英美法)或约因(法国法) 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 合同要件 BACK 国际贸易实务 第十二章 合同内容必须合法 * 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参考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第三节?合同的形式及其基本内容 一、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最为常见,比较有利 (合同、确认书、协议书) 口头形式 其他形式:如行为表示接受 国际贸易实务 第十二章 * 合同的意义: 1、合同成立的证据 2、合同生效的条件 3、合同履行的依据 * 二、合同的基本内容 约首(合同名称、编号、缔约双方名称和地址、电话号码、电传号号码 基本条款 (合同的主要内容: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运输、保险、支付、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 约尾 (订约日期、地点、双方当事人签字) 三个部分 BACK 国际贸易实务 第十二章 * 我方某公司向日商报实盘, “玉米, 一级,CIF神户每公吨243美元,8月装运, 以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限五天复到有效。” 第三天日方复函:“你方报价, 我方接受。但需在7月装运。” 问, 双方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分析1 * 合同不成立 根据一: 日方虽表示接受我方报价, 但对我方报价内容做出了实质性修改, 即把交货期由8月改为7月, 己构成还盘。(构成对发盘的拒绝,否定原发盘,原发盘失效) 根据二: 我方报价构不成有效发价, 因为报价内容不完整(缺少数量规定)。 * 我某公司向港商A报价, 限十天复到有效。 第三天, 我方收到两份传真, 一份是港商A的传真:“你方报价, 已转美商B” 。 另一份是美商B的信用证传真件, 其内容与我方报价完全相符。 我方退回美商B的信用证, 同时向美商B发出新的报价。事后, 美商B认为与我方的合同已成立, 指控我方违约。 问, 我与美商B的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分析2 * 回答是肯定的, 我与美商B的合同不成立。根据是美商B不是我方报价的特定受盘人。(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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