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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4
人力资源管理 第九章 劳动关系 Labor Relations 案例讨论 他们怎么得上矽肺病的? 劳动者的权利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劳动关系热点问题 职业病和职业伤害:劳动保护 拖欠工资 劳动过程管理对劳动者的伤害 缺乏社会保险 劳动关系组织:工会等 劳动保护的意义 满足员工安全需要 激发员工劳动热情 劳动保护的内容 保证安全生产* 实现劳逸结合 实行女工保护 组织工伤救护 进行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防治* 劳动保护的措施 安全生产技术 劳动卫生 当前职业病发展趋势 三资企业的急性职业中毒2000年比1999年上升了43.8% 83%的乡镇企业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几种重要的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的检出率高达15.8% 职业病呈现出由境外向境内转移、由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由城市向乡村转移的趋势 防止职业病和职业毒害的措施 组织措施 技术措施 医疗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1-12) 第二章 前期预防(13-18)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19-38)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39-54) 第五章 监督检查(55-61) 第六章 法律责任(62-76) 第七章 附则(77-79) 职业病防治法若干规定 用工单位一定要重视维护职工健康生命权,职工上岗前企业一定要依法对他们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供职业病防护措施 违反该法者可处2~50万元的罚款。 最大的处罚力度比以往执行过的规章要高20多倍 用人单位违反该法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会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Trouble maker vs. Peace Keeper 工会的主要职能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 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 新《工会法》重要调整 明确了工会的组织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新《工会法》重要调整 突出和强调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 修正草案在总则中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针对“……”情况,工会有权向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新《工会法》重要调整 为工会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新《工会法》重要调整 明确了工会的职权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听取和审议行政负责人工作报告或有关重要问题的报告; 审查同意或否决工资、资金分配方案及重要规章制度; 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评议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提出奖惩或任免建议; 选举或推荐行政领导人职务。 * * 劳动关系的概念 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劳动者 vs. 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的主体初步确立 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动态化 劳动争议日渐显性化 我国当前劳动关系特点 厂长职位权力与职工民主权利的逆向涌动 危机感与主人翁责任感的逆向涌动 竞争意识与合作意识的逆向涌动 利益驱动与理想信念的逆向涌动 我国劳动关系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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