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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16年乡镇(街道)、主管局 安全监管干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 主讲:** 注册安全工程师 电话:1 邮箱: @ 给您一分钟 手机调振动 对您是尊重 对我是感动 下面我将围绕五个方面与大家进行共同学习和交流: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监管实务; 隐患排查组织与实施; 事故应急救援与演练; 事故调查与案例分析。 第一章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其它国家安全生产立法情况 《安全生产法》的出台背景 在当时,安全生产法制不健全是其主要原因之一,突出表现在: 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 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亟待依法规范。 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立法滞后。 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后,没有依法确立综合监管和专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尚未建立健全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 缺乏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执法手段。 新《安全生产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修改背景 共7章114条 呈现10大亮点。 1.坚持为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新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 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3.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4.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 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 5.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及术语 6.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内容。 8.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为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问题,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朝着专业化、职业方向发展。 9.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新法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0.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一是规定了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 二是大幅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 三是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 二、消防法 单位和个人的义务: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消防法关于建筑工程的要求: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法对易燃易爆场所的要求: 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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