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瓷都职工书屋德化总工会.PPT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瓷都职工书屋德化总工会.PPT

  1. 1、本文档共4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瓷都职工书屋德化总工会

劳权维护与劳动争议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法条解读与案例解析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干部培训中心 原有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弊端 时效短、周期长 成本高、效率低 证据制度不够完善、裁审不衔接、专业化程度低…… 一、适用范围:有所扩大——不再“无法可依” 二、协商与和解:首次提出——倡导和谐方式 三、劳动争议调解:功能强化——不再调了白调 四、劳动争议仲裁:效率提高——不再久拖不决 五、劳动争议诉讼:负担减轻——节约司法成本 适用范围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第五十二条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人事争议)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的前提: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的内容:劳动权利和义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适用范围:有所扩大——不再“无法可依” 二、协商与和解:首次提出——倡导和谐方式 三、劳动争议调解:功能强化——不再调了白调 四、劳动争议仲裁:效率提高——不再久拖不决 五、劳动争议诉讼:负担减轻——节约司法成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一、适用范围:有所扩大——不再“无法可依” 二、协商与和解:首次提出——倡导和谐方式 三、劳动争议调解:功能强化——不再调了白调 四、劳动争议仲裁:效率提高——不再久拖不决 五、劳动争议诉讼:负担减轻——节约司法成本 上海市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调整、劳动争议调处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企业工资分配等劳动者维权机制。最低工资标准逐年提高。到2010年,力争使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左右,劳动争议案件协调调解率达到80%,劳动保障监察主动监管比例达到50%。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增加调解途径 调整调解组成 提高调解效率 调解期限缩短 法律效力增强 调解期限缩短 法律效力增强 调解协议书不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 调解协议书不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达成的协议主要依靠当事人之间的承诺、信任,以及道德规范来约束,依靠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无论是另一方当事人还是调解委员会都不能强迫其履行。 第十四条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十五条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四类调解协议可依法申请支付令 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的作为 强调规范的组织的设立 注重健全的制度的建立 调解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分析、统计制度,调解回访制度…… 把握调解的程序和技巧 一、适用范围:有所扩大——不再“无法可依” 二、协商与和解:首次提出——倡导和谐方式 三、劳动争议调解:功能强化——不再调了白调 四、劳动争议仲裁:效率提高——不再久拖不决 五、劳动争议诉讼:负担减轻——节约司法成本 1、改变设立原则 超过仲裁时效劳动仲裁部门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仲裁时效人民法院予以受理,查清确实超过期限判决驳回。 即:当事人的胜诉权丧失 从“六十日”到“一年” 时效的中断和中止 第二十七条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

文档评论(0)

zhuwo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