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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企业破产法.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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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企业破产法

第三章 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基本流程;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破产的概念与特征 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通过法定程序,将债务人全部财产强制向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并使债务人丧失其主体资格的事件。 特征: (一)破产是一种债务清理法定手段。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状态时,如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公正的分配,满足债权人的清偿要求。; (二)破产必须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前提。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且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 (三)破产以公平清偿债权为宗旨。 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受尝的利益冲突,应向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债务。 (四)破产是一种强制执行程序。 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必须受法院的破产执行程序的支配。非经破产程序和法律特别规定,任何人或者机构都不能处分或者执行债务人的财产。;破产法,是调整破产债权人和债务人、法院、管理人以及其他破产参加人相互之间在破产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企业破产法》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2007年6月1日开始施行。其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但其他组织的清算(如合伙企业),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P44 ;第二节 破产申请与案件受理;;二、破产申请;(一)申请主体 1.债权人 法人、公民和非法人组织 2.债务人 (二)形式 1.破产申请书 2.证据 (三)撤回 法院受理前,申请人可撤回申请。; (一)受理 P47 1、债务人异议权 2、裁定受理期限 3、申请人对不受理破产申请裁定的上诉权 ;(二)法律效果 P47 1.对债务人:财产保管、如实回答和列席会议等义务; 2.对债权人: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3.对管理人: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决定权; 4.对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清偿或交付财产的义务; 5.对其他有关民事程序的效力 (1)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2)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3)对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由受??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三)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是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接管债务人并处理债务人经营管理和破产事务的个人或组织。 由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管理人,可以由清算组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担任。 不得担任管理人情形:(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 1、管理人所受的监督 P48 (1)债权人会议 (2)人民法院 (3)还应接受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2、管理人的职责 勤勉忠实;(四)债权申报 1、申报期限 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3、不必申报的债权 P50 ;第三节 债权人会议;一、概述 (一)概念及性质 P50 (二)目的 P50 二、组成 (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包括: 1、有表决权的成员 2、无表决权的成员 (二)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三、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和职权 (一)召开 1、法定召开—— 第一次会议 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 情形: P51 2、必要召开—— 管理人提议 (二)职权 P51 四、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P52 (一)决议规则 双重表决制:人数和表决权比例。;;1、我国破产法适用于( ) A.法人企业 B.自然人 C.法人企业和合伙组织 D.个体工商户 2、破产申请人为( ) A.债务人 B.债权人 C.债务人和债权人均可 D.法院 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召开。 A.10 B.7 C.20 D.15;4.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草案,由管理人拟定,经( )讨论通过,报请法院裁定认可,由( )执行。 A.债权人委员会;法院 B.债务人;债权人会议 C.债务人上级主管部门;清算组 D.债权人会议;管理人 5.我国企业法人破产的原因有( ) A.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C.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 D.明显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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