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特种文献信息检索-专利信息检.ppt

  1. 1、本文档共4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五讲特种文献信息检索-专利信息检

2000.4 清华大学 知识产权及 专利信息检索 特种文献:一般指期刊和图书以外的文献,主要包括专利文献、学位论文、会议论文、科技报告、标准文献、政府文献、产品资料和科技档案等 。 一、知识产权概述 知识产权(Intellectural Property)概念 知识产权是针对智力劳动创造的财产权利,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品种权等类别。 知识产权的范围: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所划的范围 ★与文学、艺术主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 ★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录音制品及与广播有关的权利。 ★主要包括专利、实用新型及非专利发明在内的人类在各个领域的发明。 ★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 ★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与商标、服务标记和商号名称及标识相关的权利。 ★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 ★一切在工业、科学、文学及艺术领域基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其它权力。 世贸组织所划的范围 ★版权与邻接权; ★商标权; ★地理标志权; ★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专利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未披露的信息,即商业秘密专有权。 知识产权的范围: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范围 1986、4、12通过的《民法通则》在第五章第三节对知识产权的范围进行了确认,即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的许可,不准使用、制造或销售其成果,否则就构成侵权行为,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有关专利的概念 1、专利制度 专利制度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促进科技进步的管理制度。是一种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对本国或国外科学技术领域中的发明,用法律给予保护,凡获得此种保护权的发明即可称为专利。 2、专利的含义 受专利法保护的权利——专利权(法律) 取得了专利权的发明——发明创造(技术) 专利信息的反映——专利文献(信息) 3、专利权 * 由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 * 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权的三要素: 新颖性、先进性、实用性 新颖性:指该发明从未公开发表、公开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晓; 先进性:该发明在技术上必须在本领域具有领先地位; 实用性:该发明可用来制成新产品或改进现有产品的生产工艺,具有经济价值。 专利权具有以下特点: 独占性: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生产、销售已获专利权的发明。 时间性:专利人只能在一段有效时间内享有排他性的专利权,一旦期满,专利便失效,其他人可免费实施应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开始算起,发明专利:15-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5-10年。 地域性:经一国法律认可的发明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得到保护。 4、专利权人 占有某件发明专利权的个人或机构。 专利权的归属问题: 职务发明:发明人执行所属单位的科研任务,并主要利用单位的条件和设备所作的发明。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单位所有。 非职务发明:个人利用业余时间和私人设备完成的发明。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个人所有。 5、专利发明的分类 不同国家对专利的分类不同: 美国分为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植物专利。 中国、日本、德国等国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 国际上公认的具有较高创造性的发明。一般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新产品或新方法。发明专利分产品发明、方法发明、改进发明。 我国对此种专利一般保护期为20年 实用新型专利 指对机器、设备、装置、器具等产品的外型、构造或其结合上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两个主要特征:是一种适于应用的产品,如仪器、设备、用具;必须是具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物。 其审查手续简单,保护期较短。 我国对此种专利一般保护期为10年 5、专利发明的类型 外观设计专利 对产品的外形、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上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设计。 我国对此种专利一般保护期为10年 6、优先权 按照《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四条关于“优先权”的规定:所谓优先权,是巴黎联盟各成员国给予本联盟任一国家的专利申请人的一种优惠权,即联盟内某国的专利申请人已在某成员国第一次正式就一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当申请人就该发明创造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联盟其它国家申请专利时,申请人有权享有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期。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外观设计的优先权期限为6个月。 优先权包括:优先申请国家、优先申请日期、优先申请号。 7、同族专利 具有共同优先权的、在不同国家或国际专利组织多次

文档评论(0)

asd522513656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