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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楼消防弱电工程招标文件.doc
包头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楼消防、弱电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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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41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项号
条款号
主 要 内 容
1
1.1.1
工程说明:
工程名称:包头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楼消防、弱电工程
建设地点:包头市建设路中段建华南路新都市区
质量标准:区优
2
1.1.4
合同名称:包头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楼工程消防、弱电施工合同
3
1.2
资金来源:自筹
4
3.3
投标货币:人民币
5
4.3.1
投标有效期:60天
6
4.4.1
投标保证金额:5万元
7
4.5
标前答疑会:
时间:2010年7月9日前将质疑问题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3日内给予回复。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华茂大厦903室
现场踏勘:
如需要,于2010年7月2日前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高 杨
联系电话8
4.6.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件1份(U盘或光盘)
9
4.7.1
投标书提交
地点: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6号
接标书人:包头市信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0
4.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7月19日8:3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7月19日9:00(北京时间)
11
5.1
开标
时间:2010年7月19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1. 总则
1.1 工程简况
1.1.1 工程说明
工程名称:包头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楼工程
建设地点:包头市建设路中段建华南路新都市区
质量标准:设计施工条件、施工和完成的工程应遵守国家、自治区及行业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施工和环保规定。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则施工单位应遵守新的规定。本工程质量要求市优。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市优的目标和措施。
招标范围:包头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楼工程消防、弱电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1.1.2
招 标 人:包头市环境监测站
联 系 人:高 杨
联系电话1.1.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吕 婧
电话:0472-2816668
传真:0472-2816668
1.1.4 合同名称:包头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楼工程消防、弱电施工合同
1.1.5
1.2 资金来源:
项目法人通过前附表第3栏所述的方式筹集到资金,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所签合同项下。
1.3 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1.3.1 为履行本施工合同,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单位”)至少应满足施工等级要求并通过资格预审。
1.3.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消防部门备案。
1.3.3 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3.4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1.3.5 企业及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1.3.6
1.3.7
1.3.8
营业执照副本(必须年检)、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必须年检)、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年检)、税务登记证。
银行部门颁发的A级及以上信誉等级证书。
投标单位近三年(均指2007-2009年,下同)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经验及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按规定的格式提供1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简历,及拟在本施工现场或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未经项目法人同意,不得调换。
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投标单位近4年来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并经上级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投标单位目前和近三年涉及公诉的资料。
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二年(2008年-2009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1.4 投标费用
1.4.1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4.2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03)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招标文件除下列文件外,还包括所有按本须知第2.2条和第2.3条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资料。
第一章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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