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方案.doc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就业工作方案

广西财经学校就业指导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就业工作制度。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第二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以《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为基本政策依据,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完善管理、教育、指导、服务为一体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开拓和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加强就业指导,转变就业观念,为毕业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就业环境。 第三条 本着高起点、高目标、高标准的要求,建立一套规范化、制度化、毕业生就业推荐和就业指导工作机制;建设一支熟悉就业工作,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就业工作教师队伍;建好一批能对各专业建设起示范作用的实习实训基地;建成一个覆盖各专业相关领域的有一定影响的就业网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助理担任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招生就业办主任、就业办全体成员、学生科长、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各班主任为成员。把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考核纳入对教育教学的整体考核评估体系中。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 (二)研究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度实施方案。 (三)听取职能部门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年度报告。 (一)负责毕业生生源数据的汇总、上报、对外发布。 (二)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发放管理、办理签约手续、编制上报就业计划、毕业生派遣工作。 (三)负责就业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就业指导,毕业生思想教育等工作。 (四)负责毕业生就业对外宣传工作。 (五)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就业信息网站的建设维护等工作。 (六)负责举办校内毕业生就业招聘会,组织毕业生参加校外就业市场等工作。 ( 第七条 各专业就业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一)根据发展规划和就业工作计划,制定本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职责。 (二)贯彻执行上级和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指定专人做毕业生就业和教育工作。 (三)负责毕业生资格的初审工作,及时以电子文档(EXCEL)形式向就业办报送毕业生信息表。 (四)负责本专业毕业生跟踪调查和市场调研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建设。 (五)负责本专业学生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及时组织指导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 第五章 就业渠道及基地建设 第八条 就业基地建设在学校就业办的协调下,由就业办和各专业教研室两级共同组织实施。 第九条 就业基地应该按照当年毕业生数一定比例的数量进行建设,就业基地要求一定的质量保障,并能够每年稳定接收我校一定数量的毕业生。 第十条 就业基地的联系、建设由就业办、各专业教研室组织实施,每学年基地建设的具体考核指标由就业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考核。 第六章 毕业生就业状况的界定 第十一条 签约性就业:毕业生提供下列协议(合同、函件)之一,视为签约性就业: (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由学校提供的就业协议书。 (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的接收(录用)批文或函件。 ( 第十二条 灵活性就业:毕业生提供下列协议(函件)之一,视为灵活性就业: (一)毕业生自愿申请填写的《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二)没有约定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接收函件或证明。 第十三条 待就业:毕业生有就业愿望但未落实具体工作单位,正在择业的,视为待就业。 第十四条 申请不就业:毕业生书面申请不予就业推荐的,视为申请不就业。 第七章 毕业生提前就业规定 第十五条 提前就业的时间界定及申请提前就业的基本条件: (一)毕业学生在正式毕业的前一年十一月份开始至次年的四月底前。 (二)毕业学生必须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内课程学习和实践教学任务。 第十六条 申报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提前就业的书面申请,并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就业合同或接收函,由各初步审批后,报学生科、教务科、就业办审批。为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和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准备。 第十七条 管理规定 (一)各应对提出提前就业的学生严格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及时予以制止,并作好思想工作。不再推荐其它工作。 第八章 推荐就业基本要求 第十八条 就业工作人员在推荐毕业生过程中,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平等、公开的原则,以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推荐依据,择优推荐。 第十九条 在开展就业推荐时,要同时向毕业生宣传就业方针、政策和纪律,教育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择业观和就业观。引导毕业生正确处理个人成长、事业发展和国家需要的关系,走艰苦创业、自主创业的成才之路,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第二十条 就业办在获取就业信息后,应及时在就业信息公布栏及网站上予以公布。毕业生上网查

文档评论(0)

10010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