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行政行为(上).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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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政行为(上)

*行政征收争议与救济: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区别   土地征收与土地征用是不同的概念。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财产使用权的行为;土地征收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所有权的行为。   根据《宪法》修正案第四条:将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修改的主要原因在于:征收和征用既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两者的相同点是,都具有公共利益目的;都具有强制性;都要依法给予补偿。不同的是,权利变更的层次不同:征收主要是所有权的改变,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征收具有永久性,征用具有临时性;补偿的范围和标准不同。 相关法律规定: 《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第四款)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五、土地征用(征收)与拆迁补偿 (一)土地征用 1.我国的土地制度: A所有制度——三级所有制度: 1)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B土地征用制度: 依法申请建设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1)补偿对象:补偿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 2)补偿标准: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支付时限: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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