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司法考试商法案例题库.pdfVIP

  1. 1、本文档共1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司法考试商法案例题库.pdf

商 法 一、案情:甲公司和乙公司以及自然人孙某、于某经过协商,决定设立“金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简 称为金宇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甲公司以自己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1000万出资, 乙公司以现金500万元出资,孙某以现金300万元出资,并且在公司章程中承诺所有资金在公司成立后半 年内到位。于某以房屋作价200万元出资。金宇公司于2007年1月10日经过工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营 业执照。金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 金宇公司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现金宇公司董事会发现,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 权并没有过户给金宇公司,并且甲公司已经以自己的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为甲公司和银行之间 的一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现在甲公司不能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向甲公司主张实现抵押权。 在公司成立后一周内,乙公司将自己出资的500万元取回100万。孙某因为资金紧张到章程规定的出 资期限止,实际仅出资20万元。经过公司董事会同意,金宇公司决定为于某投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红 日服装加工厂”与银行间的贷款合同提供担保。 金宇公司与大华公司交易时以汇票支付。该汇票出票人为长江公司,承兑人为建设银行长安支行,汇 票金额为100万元。大华公司要求金宇公司提供担保,金宇公司即请银建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银建公司 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长江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 长安支行承兑时签注“同意承兑20万元”。 后经了解长江公司实际并不存在。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 1.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金宇公司,金宇公司能否成立? 2.甲公司就该块土地上签订抵押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 3.乙公司和孙某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4.金宇公司董事会对红日加工厂与银行间的贷款合同提供担保决议的效力,该决议的效力如何?担 保合同是否有效? 5.长江公司出具的汇票是否有效?在汇票转让中,建设银行长安支行、银建公司各享有哪些权利, 承担哪些义务? 商 法 一、案情:甲公司和乙公司以及自然人孙某、于某经过协商,决定设立“金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简 称为金宇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甲公司以自己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1000万出资, 乙公司以现金500万元出资,孙某以现金300万元出资,并且在公司章程中承诺所有资金在公司成立后半 年内到位。于某以房屋作价200万元出资。金宇公司于2007年1月10日经过工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营 业执照。金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 金宇公司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现金宇公司董事会发现,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 权并没有过户给金宇公司,并且甲公司已经以自己的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为甲公司和银行之间 的一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现在甲公司不能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向甲公司主张实现抵押权。 在公司成立后一周内,乙公司将自己出资的500万元取回100万。孙某因为资金紧张到章程规定的出 资期限止,实际仅出资20万元。经过公司董事会同意,金宇公司决定为于某投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红 日服装加工厂”与银行间的贷款合同提供担保。 金宇公司与大华公司交易时以汇票支付。该汇票出票人为长江公司,承兑人为建设银行长安支行,汇 票金额为100万元。大华公司要求金宇公司提供担保,金宇公司即请银建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银建公司 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长江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 长安支行承兑时签注“同意承兑20万元”。 后经了解长江公司实际并不存在。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 1.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金宇公司,金宇公司能否成立? 2.甲公司就该块土地上签订抵押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 3.乙公司和孙某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4.金宇公司董事会对红日加工厂与银行间的贷款合同提供担保决议的效力,该决议的效力如何?担 保合同是否有效? 5.长江公司出具的汇票是否有效?在汇票转让中,建设银行长安支行、银建公司各享有哪些权利, 承担哪些义务? 商 法 一、案情:甲公司和乙公司以及自然人孙某、于某经过协商,决定设立“金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简 称为金宇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甲公司以自己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1000万出资, 乙公司以现金500万元出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danli20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