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政策解读.doc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政策解读

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外汇管理政策解读 为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外汇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便利银行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促进中外资银行平等竞争,外汇局经过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日前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以下简称《通知》),于2009年8月1日施行。如何准确理解并执行《通知》,对银行正确办理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业务,较为重要。 一、关于管理思路。目前,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在依法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银行开立的离岸账户,一类是在其他境内银行开立的账户。第二类账户没有明确是离岸账户,原则上应视同在岸账户管理,特别是资本项目账户和在中资银行开立的账户。据此,对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的管理,也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完全按照离岸账户管理。二是纳入在岸管理,视同境内机构开户管理,毕竟大部分境内银行没有依法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但按照离岸账户管理,涉及市场准入问题;按照在岸账户管理,与部分银行特别是外资银行当前业务实际不符。为减少对银行的影响,兼顾中外资银行业务习惯,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完善管理,《通知》尊重银行业务经营实际,没有简单选择是离岸管理还是在岸管理,而是紧密结合我国银行业务发展实际,整合了两个管理思路中的合理部分,既不是完全的离岸管理,也不是纯粹的在岸管理。即从利于吸引外资,鼓励银行充分竞争角度,放宽境外机构在境内开户限制,简化了通过境内外汇账户与境外的交易审核手续,与境内交易按照跨境交易管理。同时,为防范风险,明确将该类账户存款纳入银行短期外债管理,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等。 但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和离岸账户还是有着明显区别。离岸账户只能在经批准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离岸银行部开立,目前只有少数几家银行可以办理;而《通知》规范的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特指那些在非离岸银行部开立的外汇账户。因此对其标识也分别予以规范。并且,离岸账户资金不纳入银行外债指标管理,不缴存存款准备金,而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内资金纳入银行外债指标管理,并按规定缴存存款准备金。此外,两类账户的收支范围也有着根本区别,离岸账户的收支范围因政策环境不同明显比其他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要宽泛许多。 二、关于开户资料审核责任和资金运用。开户审核资料,《通知》对此未做统一明确要求,主要是考虑到如果规范的过于繁琐,不利于银行执行,并且银行均有内控程序,对开立账户有着严格的内部审核条件。因此,《通知》只做了应当审核境外合法注册成立文件的原则规定,即将审核责任交给了银行。银行必须遵循了解客户原则,严格审核境外机构合法注册成立文件的原件等,在把握客户真实、合法的基础上,方能为境外机构开立境内外汇账户,办理外汇收支业务。否则,境内银行要么不开展此项业务,要么将承担因审核不实而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既可能是行政或者民事责任,也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但考虑到境内银行实际业务操作特点,特别是中资银行的习惯,《通知》要求开户资料必须提供准确的对应中文翻译,外汇账户名称即可以与境外机构合法注册证明文件名称一致,也可以与对应中文翻译一致。部分外资银行实践中要求境外机构合法证明文件翻译成英文,其外汇账户名称即可以和英文翻译保持一致,也可和中文翻译保持一致。 至于外汇账户内资金的运用,则由境内银行在监管框架下按照商业惯例执行。账户没有币种和数量限制,账户内资金纳入银行经营头寸统一运用,按规定缴存存款准备金,但需要在外汇局核定的外债指标范围内。可以存为定期或者结构性存款,利息按规定遵循商业惯例办理即可,也可以在符合有关监管部门关于境外放款或者授信规定的前提下开立信用证等,如按规定纳入银行外债指标管理,办理境外债权登记等。但如果该账户资金对境内构成直接或者间接投资,则需要按照当前有关外商直接投资或者有关资本市场开放的规定办理,履行相关批准、备案等手续或者通过合适的境外投资机构办理。总而言之,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资金运用,必须在现行监管框架下进行,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否则,应待有关政策明确后方可办理。为此,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业务对银行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要求。境内银行特别是中资银行要加强内部风险控制,谨慎经营,控制客户识别、外债指标、客户履约不能等各类风险,如仅限总行或者经营能力和风险控制较强的部分分行开办,不要不加限制,遍地开花,造成经营和政策违规等风险。并且,将该外汇账户纳入外汇账户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外汇账户信息交换平台,报送开户信息、余额变动情况和收支明细。为此,境内银行需要提前做好内部系统调整,满足外汇局系统要求,《通知》实施之日起18个月内,银行要完成内部系统调整工作。在此期间,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不需要通过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向外汇局报送相关信息。外汇局将根据银行系统调整、与外汇局系统接口

文档评论(0)

xy8811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