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常见的转移财产的手法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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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常见的转移财产的手法汇总

离婚案件中常见的转移财产的手法汇总   当前最普遍的转移财产方式是伪造债务。很多婚姻律师现在代理离婚官司,口袋里都会准备几张借条,只要对方提出对外欠下债务,就会拿出借条回应。而大多民事法官也认为,在审理离婚案时,只要当事人提出欠债,一般都会怀疑他(她)是不是在捏造债务。 据悉,在家庭经济地位处于不平衡的状态,比如家庭共同财产主要由一方所挣,尤其是一方拥有实业时,最容易发生财产转移的情况。另外,如果一方有“婚外恋”,也常发生财产赠“二奶”或者感情受欺骗一方将财产转移以示“惩罚”的情况。 然而,对于转移夫妻财产的主张,存在取证难的普遍现象。一方控制着家庭财产,如果将现金转移,另一方如何知晓?即使知道又怎么举证?或者说,一方将房产、汽车私下卖光了,即使法院判决他(她)要赔对方钱财,然而他(她)早将所得钱款转存他人名下,判决只是一纸空文!据了解,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确实很少有认定一方恶意转移财产的案例。 2012年夏天,某女士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决意与“”的丈夫离婚。法庭上,丈夫表示要痛改前非,好好爱护妻子和女儿。这个女士心一软就答应与丈夫和好,并撤回了离婚起诉。20年1月,丈夫又。 当这个女士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准备与丈夫分割财产时,却发现丈夫在她上次撤回诉状之后立刻将家里的房子、汽车都卖掉了。最后,这个女士放弃追查这些财产,也没诉求丈夫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她对法官说,反正靠自己完全能生活,女儿也很有出息,钱、房子都是身外之物,算了。 据了解,私卖房产、汽车是近年来最常见的转移夫妻财产的形式之一。公证处也称,他们近来多次碰到假冒配偶之名办理委托卖房的案件,有的是伪造配偶的身份证或者委托证明,还有一个男士甚至拉上另一个女子假冒妻子要来办理“委托卖房公证”。最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称所谓的“同意交易声明”是伪造的。 与婚后巨额资产,说光房产市值就将万元。20年8月,因“玩婚外情”,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当时她说两人只有一笔14万元的外债。当在200年月也提起离婚诉讼时,说有五六百万元的债务,而且这些债务都是在年间的几个月里冒出来的。她说那是买房欠的债,后来房子被抵债了。 指责是伪造债务、恶意转移财产。举例说,年初,让她的妹妹和姑姑伪造借条,制造出欠其妹妹120万元本金及79.2万元利息、欠其姑姑100万元本金及利息88万元的债务,从而将市值至少在1000万元的别墅以380万元的低价变卖。 伪造债务是近年来最“高明”的转移夫妻财产的方式之一,而且这些所谓的债务往往都是由法院判决来确认。因此,经常一方在打离婚官司,而另一方的亲友或者其他人将离婚夫妻一块告到法院,说是欠了他(她)的债务,要求用房产之类的财产来抵债,甚至先离婚官司一步,将争讼的房产予以查封。因为找亲友或者熟人制造几张借条实在是件太容易的事。一法官说,他们在碰到离婚一方主张有外债时,都会特别小心,要求当事人合理解释所借钱款用到哪里,并要求证人出庭说明,以防一方伪造债务。 转移财产手法之三:私赠财产有一对夫妻,结婚十几年,丈夫在事业单位工作,收入不高,且因患有糖尿病,每月收入基本花光,而妻子是做贸易生意的,收入颇丰,积攒下不少“私房钱”。后来,丈夫因妻子私下处置财产而提起离婚诉讼。据他说,妻子将8万元悄悄借给别人,并出资帮助姐姐买下好几套房子,而他一点也不知情。对此,妻子坚决否认,因丈夫无法举证,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赠房一方往往提出,房产本身就是自己的父母在婚前赠送或者由兄弟姐妹投资的,因此自己有权自主处理。这类纠纷一般容易分清。然而,如果控制家庭财产的一方将现金私下赠送亲友或转存他人户头,往往就很难举证。比如说,家庭存款到底有多少?家庭花销是否正常?现金究竟转移到哪里?大多数被转移财产一方都是云里雾里,无从知晓。 转移财产手法之四:隐瞒财产曾经有过这么一起官司:一“全职太太”状告丈夫长期在外“包二奶”,诉求分割丈夫高达000万元的财产,其中包括丈夫在、等地多家公司的股份。而丈夫称近年来做生意亏损,如今债台高筑,根本没有000万元的财产。 由于这个“全职太太”没有参与公司经营,根本没办法了解丈夫所控制财产的实际情况,甚至“二奶”购买的房子是不是丈夫出资,她也找不到证据。最终法院只能就确认的几套房产进行分割,即使给抚养孩子的妻子这一方已多判了一些财产,然而这些房产仅值几十万元。 如果家庭的共同财产主要由一方所挣,尤其是一方对外拥有实业或者股份时,另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往往会吃大亏。 试问多少个“全职太太”会清楚丈夫公司的盈亏情况,股份到底值多少钱?“二奶”花了丈夫多少钱?这类官司大都由拥有实业的丈夫补贴“全职太太”们一定数量的钱财了事,“全职太太”往往很吃亏,但也无可奈何。 转移财产手法之:转移财产手法之:2011年夏天,,当这个女士提起离婚诉讼、准备与丈夫分割财产时,却发现丈夫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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