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卷一复习笔记(精华版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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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卷一复习笔记(精华版本)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这五个方面,是一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完整理论体系。 (一支功夫党)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种科学先进的理念,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内在本质与规律;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一)鲜明的政治性;(二)彻底的人民性;(三)系统的科学性;(四)充分的开放性 (证人开课)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二)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必然要求(三)切实把“三个至上”的要求落实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各个方面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党的事业是关键,人民利益是根本,宪法法律是保障。党的事业归根到底,也是为了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利益,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的法治保障。因此,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实质上是一致的。作为有机统一体的“三个至上”紧密相连,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标志,共同反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1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2. 文化资源:中国传统法律思想3. 有益借鉴: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必威体育精装版成果(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第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一切立法活动的思想先导;第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第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我国司法机关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第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第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发展法学教育、繁荣法学研究的重要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新本驾驶证) 依法治国内涵:1.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2. 法制完备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3. 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4. 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一人发树权鸡要环,内涵品质是标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充满活力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民工爱喝安利紧密联系、不可的总量是相等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价值上往公法与私法的划分1)活人的(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之“物”,不能作为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的客体。(2)权利人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有伤风化的活动,不得滥用人身,或自践人身和人格。(3)对人身行使权利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的界限,严禁对他人人身非法强行行使权利 精神产品:物质载体消灭、权利不消灭 行为结果(1)物化结果:义务人的行为(劳动)凝结于一定的物体,产生一定的物化产品或营建物(房屋、道路、桥梁等)。(2)非物化结果:义务人的行为没有转化为物化实体,而仅表现为一定的行为过程,直至终了,最后产生权利人所期望的结果(或效果) 权利能力:即法律资格,所以它同时与权利、义务、责任等等有关,而不仅仅只同权利有关系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1.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意志转移。分成社会事件(如罢工)和自然事件(如无行为能力)。2.法律行为。受当事人意志决定。包括善意行为、合法行为与恶意行为、违法行为等3.同一法律事实可以引起多种法律关系的变动。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引起同一个法律关系的变动,称为“事实构成”。 法律责任的含义和特点: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法律后果1.法律责任与法律权力有着密切的联系:(1)责任的认定、归结与实现都离不开国家司法、执法机关的权力(职权);(2)责任规定了行政权力的界限以及越权的后果。2.法律责任与法定权利与义务也有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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