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司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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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公司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01

2010年公司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编制:工程管理部 孟长生 审核:张乃刚 审批:郭玉成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2010年公司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更新日期:2010年9月20日 序号 名称 颁布 时间 适用条款摘录 对应的环境因素 一、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通过,2004年3月14日修正 第九条 …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自然资源的消耗、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动物资源的破坏、土地占用,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噪的声排放、震动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公布 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条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三条 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第十九条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三十一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 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第三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自然资源的消耗、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动物资源的破坏、土地占用,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噪声的排放、震动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999年12月25日修订通过,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2008年2月28日修订通过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2008年2月28日修订通过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登记;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事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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