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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经济法案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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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经济法案例

第一节 经济法概念的语源 一、摩莱里对经济法概念 的最初提出 1755年,摩莱里(Morelly)在《自然法典》中首先使用了“经济法” 。 评价 在这部法典里,他不仅设计了一个符合“自然”和“理性”制度,同时,拟制了一个保证实现这个制度的”合乎自然意图的法制蓝本” 恩格斯:“18世纪的直接共产主义理论” 内容 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权制度; 保证每个公民都享有劳动的权利和承担劳动的义务; 按人口数量实行需求平等的分配; 强调对社会经济生活实行统一的管理等。 弊端 只限于分配领域; 仅仅提出“经济法”这样一个概念,并未留下确定的解说。 本质 摩莱里的经济法律思想是以唯物论为基础的自然法思想。仍然源于资产阶级的自然法观念,对反对封建专制主义或者抨击资本主义制度,都有积极意义。 但是,人类无论如何,是不应当也不可能回复到“自然状态”的。 矛盾 不得不宣布:“现在确实几乎无法建立这样的共和国” 十分崇尚:“几乎所有民族都有过或仍然有着关于黄金时代的概念,那正是在人们当中存在的完善的群居生活的时代,我们已经揭示这种群居的法则” 二、德萨米(Dezamy) 对经济法概念的使用 1843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德萨米在《公有法典》 内容 主张实行公有制; 认为公有制最好的形式是公社; 认为最好的分配方式是按比例的平等分配; 主张建立没有贸易的社会制度; 重视对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等。 评价 在德萨米的经济法律思想里,确实有某些唯物主义的成分,但是就整体来讲,它仍然是以唯理论的自然法思想为基础的。 因而,他不可能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眼光来构造保证公有制实现的法制蓝图,其结果与摩莱里一样陷入幻想的泥潭。 三、蒲鲁东对经济法 产生原因的揭示 法国小资产阶级思想家蒲鲁东在他的《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 内容 “经济法是政治法和民法的补充和必然产物” 更接近现代经济法的主张 被马克思誉为蒲鲁东最好的著作 评价 蒲鲁东的揭示,无疑为我们现在研究经济法提供了认识基础。 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蒲鲁东作为无政府主义者,极力主张“打到政权”,因而他所谓的经济法,并不具备我们现在所说的经济法的内涵。 四、赫德曼对经济法产生 原因及其法律形式的揭示 1916年,德国法学家赫德曼(Hedmen)在《经济学字典》中使用过经济法这个概念,他认为经济法是经济规律在法律上的反映。 他将有关经济法制和保护、监督卡特尔的法律称为经济法。 从深层次揭示了经济法产生的客观必然性。 五、以经济法命名的 法律和著作的产生 经济法律 《煤炭经济法》和《钾盐经济法》。 著作 鲁姆夫《经济法的概念》 赫德曼《经济法基础》 总结 经济法概念的出现和逐步完善,是一个连续的历史过程。 最初的经济法概念,是建立在提出者们所设想的公有制基础之上的,且不具有任何实践的意义,但是它对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概念的形成,仍然产生着影响。 这种影响除了表现为援引了“经济法”这个概念的“外壳”以外,更重要的是人们把空想社会主义者那种具有萌芽状态的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思想加以扩大, 用来作为建立在现实经济基础之上的现代经济法概念的一个合理“内核”。 1.下列关于经济法概念的早期使用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1755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德萨米在其《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使用了“经济法”的概念。 B.摩莱里和德萨米的经济法思想都是以唯物论为基础的自然法思想。 C.法国小资产阶级思想家蒲鲁东在《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中提到“经济法是政治法和民法的补充和必然产物” D.魏玛共和国直接以经济法命名和颁布了法律。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调整的概述 1、法律调整的一般含义: ①法律上的调整,是指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规范。 ②法律上的调整是指主体违反了法律规定时,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也就是运用法律的规定把人们的行为或者活动纳入可操作的轨道。 2、经济法调整的含义: 是指国家将其意志深入到需要由国家协调的物质关系领域,使其上升为法律规定的机制。 3、经济法调整的法哲学依据: ①经济法调整取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原理。 ②经济法调整取决于法律对经济基础的相对独立性。 ③经济法调整取决于现代社会中经济运动过程与法运动过程必须协调并完成于同一时空。 ④经济法调整取决于经济人和政府的有限理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 4、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促进、限制、取缔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 简而言之,也就是国家用经济法的形式干预社会经济关系的范围,或者说经济法律规范效力所及的范围。 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衡量经济法调整对象问题上的观点正确与否的标准职能是社会实践 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是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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