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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支持工业、服务业、房地产业发展优惠政策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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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支持工业、服务业、房地产业发展优惠政策汇总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支持工业、服务 业、房地产业发展优惠政策汇总 工业发展优惠政策 一、对引进工业项目的奖励政策 1、所引进的工业项目投资应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达到省政府规定投资强度在每公顷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1)投资额在500—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1000万元,下同)的项目,政府以贷款贴息、厂房设备投入补贴、基础设施投入补贴、支持企业技改等方式给予企业不低于项目用地总价款80%的资金支持; (2)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政府以贷款贴息、厂房设备投入补贴、基础设施投入补贴、支持企业技改等方式给予企业项目用地总价款100%的资金支持; 2、对于外埠企业搬迁到站前区,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政府以贷款贴息、厂房设备投入补贴、基础设施投入补贴、支持企业技改等方式给予企业项目用地总价款100%的资金支持。 3、投资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优惠政策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 4、政府所给予企业的支持,以该项目达产后上缴税收形成的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给予支持的方式支付,即土地款由项目单位垫付,项目投产后,政府在五年内每年按企业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形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全部予以支持。如在不足五年的时间内,政府给予企业的总支持额度已达到项目的用地总价款,则五年内的其余年份政府每年按企业缴纳税金形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50%予以支持。如五年内按上述支持政策仍不能达到项目用地总价款的,则不足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 5、中央、省、市直单位及国有大中型企业设立分支机构落户在站前区的,在其实现纳税之年起,将给予其税收形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部分的20%给予奖励,时间为5年。 二、对企业成立研发中心的奖励政策 对于站前区管内的各企业,成立省级以上科技研发中心的,区政府将给予资金支持,此资金于研发中心成立之日后三年内分期拨付。企业成立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区政府给予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成立省级科技研发中心,区政府给予5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对企业主导产品或研发产品或市以上科技成果、国家发明专利的奖励政策 1、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奖励资金额度。 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奖励人民币300万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200万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100万元。 省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00万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80万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50万元。 市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奖励人民币20万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10万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5万元。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形成产业化生产的企业,区政府将给予50万元的资金奖励。 四、对荣获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的奖励政策 1、对于荣获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的企业,区政府将给予资金奖励; 2、获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70万元资金奖励。获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给予14万元的资金奖励; 3、获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7万元的奖励; 4、对于获市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 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 一、设立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国家和省引导资金的配套,扶持服务业重点项目的贷款贴息或补助,以及对全区服务业工作开展提供经费补助和奖励。 二、鼓励建立现代物流业 1、对新设立物流企业,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其注册资本达800万元以上,自投产年度起,5年内对其税收收入形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按第一年40%,以后各年依次递增10个百分点的比例奖励企业。 2、对区内新注册的海运(航运、船代)企业,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5年内对其税收收入形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按第一年60%,以后各年依次递增5个百分点的比例奖励企业。 3、对新办的从事报关、进出口代理、物流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的企业,5年内对其税收收入形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按第一年30%,以后各年依次递增5个百分点的比例奖励企业。 三、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发展 1、对新设立商贸流通企业,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其注册资本达800万元以上,自投产年度起,5年内对其税收收入形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按第一年30%,以后各年依次递增5个百分点的比例奖励企业。 2、对投资超过3亿元以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标志性商贸服务业项目、大型商贸物流中心、大型专业批发市场给予优惠政策,一事一议。 四、鼓励商贸建材流通企业发展 对在我区新设立注册纳税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的新型建材、木材、水泥、钢材等商贸流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自注册之目起,5年内对其税收收入形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每年按80%比例以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企业贷款贴息、厂房设备投入补贴、基础设施投入补贴等方式奖励给企业。 五、鼓励中介服务业发展 对在我区新注册设立的研发、设计、技术、法律、会计、营销、信息和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中介机构,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5年内对其税收收入形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按第一年50%,以后各年依次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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