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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规章制度与政策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与政策 一、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的概念、性质与特点 ○概念 ◇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用于建造、购买、翻建、大修和租赁自住住房 ○性质 ◇公积金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 ◇实质是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了一部分住房工资 ○特点 ◇义务性(强制性) ◇互助性 ◇保障性 ○作用 ◇是住房实物分配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 ◇增强了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支付能力 ◇低存低贷 2.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住房公积金委员会决策 ◇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以及工会、职工、单位代表组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 ◇每个设区城市依法成立一个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作为执行机构 ○银行专户存储 ◇在商业银行中设立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 ○财政监督 ◇对公积金的运营和管理形成一个监督体系 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和使用 1.住房公积金的归集 ○缴存公积金的对象 ◇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 ◇有条件的聘用进城务工人员也可缴存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 ◇新设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登记,并在登记20日内设立账户 ○缴存公积金的工资基数 ◇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包括6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缴存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所在城市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工资基数每年核定一次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 ◇具体由省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公积金月缴存额 ◇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 ○公积金的查询和对帐 ◇每年6月30日为公积金结息日 ◇结息后管理中心向单位和职工发送对账单 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提取和使用原则 ◇定向使用的原则 ◇安全运作的原则 ◇严格时限的效率原则 ○提取(两种情况) ◇职工住房消费提取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提取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提取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时提取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职工丧失缴存条件的提取 △离、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出境定居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公积金的处理 ◇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公积金 ◇无继承人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纳入公积金增值收益 3.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主要形式)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时,可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的运作 ◇主要用来发放职工个人住房贷款 ◇可用于购买国债,但不得向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三、 住房公积金利率、税收及会计核算 1.利率政策◆-实行低存低贷的利率政策,公积金的存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 1.1 个人存贷款利率==低存低贷政策 ○存款利率 ◇当年缴存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 ◇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个人账户之日起计息,按年结息,本息逐年结转 ◇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于每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水平 ◇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 ◇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下年初开始,按新利率执行 1.2 管理中心沉淀资金的利率 ○按单位存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计息 2.税收政策◆ ○个人住房公积金免税-免个人所得税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免税-免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管理中心发放个人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管理中心公积金资金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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