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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初稿)
公司行政车辆管理制度
(草稿)
第1章 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可调配公用车辆:公司领导专车、公务用车(行政车)及各项目部车辆。
第2章 组织管理
第3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指派专职驾驶员办理新车购进后交费、领牌、办证、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4条 公用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负责所有规定费用的缴纳。车辆资料应分类保管,保证资料齐全。
公司领导专车、公务车的年检、车辆保养维修、车辆保险、车
辆事故处理等由办公室负责指派专职驾驶员办理,各项目部车辆由项目经理指派专人进行协同管理。
第6条 公务车应指定专人保管,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不得将车辆交给非公司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行
1)、购车发票复印件;
2)、车辆购置附加税发票复印件;
3)、养路费凭证、行驶证复印件;
4)、车辆保险单正本、副钥匙、车辆防盗器副钥匙;
5)、使用人交接手续。
第49条 在使用车辆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归档,填写《车辆维修档案登记本》:
1)、车辆日常维修、保养情况:费用、项目、时间、经手人;
2)、大修发动机的时间、地点、里程数、费用、用料单、经手人;
3)、换轮胎的数量、时间、费用、里程数、经手人;
4)、出险情况:时间、地点、损失修复情况、检查书、对责任人的处罚决定。
第50条 借用手续
1)、公司内部人员需借用车辆档案资料及凭证,需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借用;
2)、借用人需办理手续,写清归还时间,借用日期、借用承诺书等;
3)、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对逾期不还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造成丢失者,由借用人承担一切责任及相关的损失费用。
第8章 车辆投保标准
第51条 车辆投保标准
1)、选择正规的保险公司为车辆投保,由办公室负责人结合财务人员办理。
2)、保险费率与全国保费统一价格相吻合,并由一定优惠条件及商业折扣。
3)、保险项目:
A.必保项目(基本五险):车辆损失险、驾乘人员座位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
B.可参保项目: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轮胎险。
第9章 车辆维修保养
第52条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和年审工作,及时提醒专管人员进行保养和年审,若因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失效,导致车辆不能正常使用,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第53条 公司车辆由驾驶员负责清洁,每季度打蜡一次,以保持车辆里外干净整洁,原则上由驾驶员每周一次自己动手清洁车辆。
1)、车身清洁,车辆外观清洁明亮(前后挡风玻璃、左右倒车镜、左右车门、轮胎、轮毂干净)。
2)、车厢内部清洁,车辆座椅、靠背、脚垫、扶手、安全带、行李箱清洁干净。
3)、发动机清洁,车辆发动机外表必须清洁干净。
4)、仪表盘清洁,车辆仪表盘清洁、明亮,没有灰尘。
5)、舒适无异味,车厢内空气清新,没有异味。
第54条 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必须检查以下内容:
1)、证件齐,所有证件(行驶证、驾驶证等)要齐全、有效。
2)、备件齐,所有备件要齐全、完好(备胎、千斤顶、工具箱、灭火器、警示牌等)。
3)、照明灯光齐,前大灯、远近灯光、转向灯、刹车灯、防雾灯、应急灯、车内灯正常照明。
4)、机件性能正常,机油、刹车油、变速箱油、电瓶水等要达标,保持发动机清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修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第55条 出车返回时要检查存油量,油量表显示为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56条 日常例行保养检查油、水及制动液是否充足,有无渗漏现象。检查轮胎气压是否。专车、公务车辆的保养维修实行申报制。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须办理定期保养手续。专车、公务车辆因公外出,遇车辆故障在非指定地点维修(交通事故除外)。维修完毕车辆返回后,凭车辆维修清公司车辆因违反交通规定而被罚款,或未经许可将车辆私自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的,负主要责任的,按以下处理: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按经济损失的%处罚;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000元),按经济损失的%处罚;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0000元以上),按经济损失的%处罚。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000元以下),按经济损失的%处罚;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按经济损失的0%处罚;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0000元以上),按经济损失的%处罚。本规定适用于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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