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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公路工程)
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3.职责3.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本条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标的数额来确定) 3.2公司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1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2.2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3.2.4?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档案管理; 3.2.5?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3.3?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员)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查工作,具体职责是:3.3.1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3.3.2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3.3.3?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洽谈; 3.3.4?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工合同、物资设备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3.3.5?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备案工作;3.3.6?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 3.4?公司业务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工作。3.5?公司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租赁合同的洽谈工作。3.6?项目经理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3.7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负责建设工程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3.7.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学习所在工程项目的各类合同并熟悉内容,做好合同交底工作;3.7.2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职责,监督分包工程的进度及工程质量;3.7.3?监督材料、设备的验收;3.7.4负责所在项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记录、整理和保存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函件,办理工程变更和签证,并及时提交公司办公室;3.7.5?收集、整理索赔资料,提供索赔依据,书写索赔报告;3.7.6?监督所在项目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4.合同的签订4.1合同主体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约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 签订分包合同要重点审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同意。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应当使用示范文本。4.3合同的内容4.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类分包合同、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和公司编制的操作指导书规定的内容填写。4.3.2其他合同(主要指买卖合同)的内容4.3.2.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4.3.2.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4.3.2.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4.3.2.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农副产品,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2.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内。4.3.2.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有确定性,难以在合同中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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