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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际合作: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
府际合作: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
/杨书文/张蕾CCXue Liqiang/Yang Shuwen/Zhang Lei
【专题名称】体制改革【专 题 号】MF1【复印期号】2010年07期【原文出处】《天津商业大学学报》2010年2期第54~58页【作者简介】薛立强,张蕾,天津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天津 300134;杨书文,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天津 300222????薛立强(1977—),男,河北鹿泉人,讲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政治社会学研究;杨书文(1977—),女,河北涞源人,讲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城市管理、公共管理研究;张蕾(1985—),女,山西洪洞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当代中国政府理论与实践、基层群众自治研究。 府际合作是指不同的政府及其部门,以及经授权履行政府职责的其他组织之间以相互需要为基础,以“平等”的身份展开的各种形式的合作。滨海新区开展府际合作有其必要性、条件和优势。管理体制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是滨海新区府际合作的重要切入点,府际合作可以采取府际联席会议、府际合作协议、管辖权让渡等形式,合作中应解决好天津市委市政府、滨海新区以及有关管理主体的分工问题。 【关 键 词】滨海新区/府际合作/管理体制改革EEUU8382583
????2009年10月21日,国务院对天津市《关于调整天津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津政报[2009]39号)作出了批复,同意撤销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以原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的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这标志着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对于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力推进滨海新区的相关改革和发展。本文认为,在推进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注重并倡导有关管理主体间的府际合作,有利于克服既有体制的弊端,进一步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1 府际合作的内涵????府际合作是府际关系的一个方面,认识府际合作的内涵,需要首先认识一下府际关系的内涵。府际关系是政府间关系(I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 IGR)的简称。府际关系概念的提出,最早缘于20世纪30年代罗斯福新政引起的美国联邦制下政府间关系运作的实践。20世纪60年代以后,府际关系研究在美国兴起并得到各国越来越多学者的重视。关于府际关系的内涵,学界有不同的认识。按照对府际关系主体范围的不同理解,这些认识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狭义认识:认为府际关系是垂直方向上的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台湾学者赵永茂、大陆学者陈振明等人进行过这样的表述。① 第二,中义认识:认为府际关系是各级各类政府及其部门之间的关系。美国府际关系研究的著名学者安德森以及国内学者谢庆奎、林尚立等人持这一认识。② 第三,广义认识:认为府际关系不仅包括各级各类政府及其部门间的关系,还包括政府机关与社会公众的关系以及主权国家政府间关系。台湾学者赵永茂以及国内学者杨宏山在相关研究中表达了这样的观点。③ 本文认为,一国内部的府际关系指各级各类政府及其部门以及经授权履行政府职责的其他组织之间纵横交错的各种关系。首先,本文的研究范围限于一国内部,不包括主权国家政府间关系。其次,府际关系的主体应包括所有以政府名义对社会进行管理的组织,因此不仅包括各级政府,而且也应包括政府的组成部门以及经授权履行政府职责的其他组织。再次,政府机关与社会公众的关系在性质上属于国家与社会关系,府际关系受到这一关系的深刻制约,但又不可混淆两对关系。最后,府际关系表现为各主体间错综复杂的各种关系,例如,按内容分:有利益关系、权力关系、财政关系、公共行政关系等;按关系性质分:有敌对关系、竞争关系、合作关系等。????府际之间的合作关系就是府际合作,它是与府际之间的敌对关系、竞争关系相对的一个概念。根据府际关系的有关研究,可以认为,府际合作是指不同的政府及其部门,以及经授权履行政府职责的其他组织之间以相互需要为基础、以“平等”的身份展开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理解府际合作应把握以下四点:首先,与府际关系的主体相同,府际合作的参与者是不同的政府及其部门,以及经授权履行政府职责的其他组织。其次,府际合作的基础是上述主体之间的相互需要。各级各类政府及其部门之间以及经授权履行政府职责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分工,正是这些分工导致它们相互需要,而相互需要则要求府际合作。再次,府际合作要求参与者暂时摒弃官僚制下各自的等级,以履行的职责和发挥的功能为联结点,以相互需要为基础展开“平等”合作。换句话说,府际合作不是官僚制下不同等级之间的“命令—服从”关系,而是各个等级的主体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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