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资料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2002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369号 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四部委令第31号) 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二部委令第17号) 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03]64号,03年4月15日) 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计委、总局 财综[2003]38号,03年6月3日) 关于环保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经费安排的实施办法(财、总局 财建[2003]64号,03年4月8日)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00年2月1日) * 排污收费制度概论 排污收费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历史(国外源自70年代初;我国1978年试点,1982年2月5日《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1985年7月,国家局在威海召开“全国征收排污费工作会议” ,提出积极试行“拨改贷”;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10号令,《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1991年6月,国家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出台超标污水收费标准和噪声收费标准;1993年7月,污水排污费收费标准;1992年9月,SO2收费试点,1998年4月,扩大试点;2002年1月,发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排污收费理论基础(环境资源价值论;环境问题的外部不经济性;污染损害的补偿理论) 排污收费的作用(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综合利用,降低物耗能耗,减少排污;开辟了可靠的污染治理资金渠道,促进了治理;促进了环保事业的发展) * 原有排污收费制度的局限性 排污费的框架体系问题(实施超标收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污染企业治理,未强调对环境损害的补偿,浓度控制) 排污费征收标准问题(标准偏低、远低于治理成本,10多年来,我国经济年增10%,而标准基本未增;单因子收费) 排污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计划经济色彩:排污资金的所有权问题,财政体制分成问题,吃排污费问题) *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重大变革(一) 排污收费制度体系的改革(配套齐全) 排污收费标准体系的改革(超标收费向排污收费转变;单一浓度收费向浓度总量相结合收费转变;单因子收费向多因子收费转变;低收费标准向高于治理成本转变) 排污费征收体制的改革(属地征收,30万KW以上电力企业SO2由省征收) *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重大变革(二) 排污费资金使用方面的改革(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原则,取消各级环保部门在银行的过渡账户,环保部门只负责送达缴费通知书;排污费资金真正纳入预算,其使用与环保部门自身建设脱钩;取消“返还”概念,排污费统一安排用于重点污染问题的治理) 排污费监督管理方面的改革(实行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加强审计、监察监督;强化排污费征收管理手段,确保“刚性”;加强排污收费稽查, “下级不收上级收”) 排污费计算方法的改革(收费标准归一化,采用当量法) *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一) 征收对象(直接向环境排污的一切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几种例外情况:1、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污水排污费;2、建成或者经改造建成符合标准的固废贮存或处置设施的,不再缴纳固废排污费) 征收方法(1、水、大气、固废排污即收费,噪声超标收费;2、水和气采用多因子收费,大气超标的,处罚加收费,水超标的,加1倍收费) 污染物种类、数量的核定(1、核定权限由国家总局确定;2、大电厂SO2省级核定;3、具备监测条件的,监测核定;4、不具备监测条件的,物料衡算法;5、使用国家强制检定的自动监控仪器监测的,作为核定依据) *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二) 征收标准(国家物价、财政、环保、经贸部门根据污染治理产业化发展需要、污染防治要求、经济技术条件、排污者承受能力制定;国家未规定的项目,省定报备) 资金分成问题(排污者直接到银行缴纳,银行按比例分别解缴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资金使用(1、按专项资金管理,不参与体制分成,不用于平衡预算;2、使用方式为拨款补助和贷款贴息;3、使用范围为重点污染源防治,区域性污染防治,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 * 排污收费的基本原则(一) 排污即收费的原则 强制征收原则 属地分级征收原则 征收程序法定化原则 征收时限固定化原则 政务公开原则 * 排污收费的基本原则(二) 上级强制补缴追征的原则 特殊情况下可实行减、免、缓的原则 “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专款专用的原则 缴纳排污费不免除其它法律责任的原则 * 排污费的征收程序(一) 排污申报登记(正常申报:每年12月15日前申报下年度排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