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合资章程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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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合资章程资料

X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组建。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公司的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 公司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和政策保护,不受任何行政机关、团体或个人非法干预和侵犯。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第七条 公司的宗旨: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第条 于公司后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章 股份第条为公司股东。股东是公司的资产所有者,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本章程规定的义务。股东对公司所承担的责任,以各自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第条股东所持出资证明书为其出资的书面凭证。 第十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按出资比例分得红利;   .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咨询,对违法乱纪、玩忽职守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依本章程第十条的规定转让出资;   .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有权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条 股东应履行下述义务:   1.以其所持出资承担公司的亏损及债务;   2.遵守公司章程;   3.服从和执行股东会决议;   4.积极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5.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   第十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条 股东的出资总额可以增加,但应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会批准,并通过下述方式进行:   1.公司的股东按原始出资比例增加出资;   2.以公司的红利追加出资;   但公司如连续两年亏损,不得增加出资。 第五章 股 东 会 第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条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定期会议每年举行一次。每两次股东定期会议之间间隔不得超过个月。   第十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在召开会议的20天前应将会议的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1.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2.占出资总额以上的股东提议时   第二十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并审议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报告;   3.对公司增资、减资、发行债券以及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   4.选举和罢免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5.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6.审议公司的分红方案;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讨论和决定公司其他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条股东会做出决议时,同意的票数应占出席股东持有或代表出资的以上。   特别决议的事项为本章程第二十条3、4、5项所列事项。   第二十条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但须出具书面委托。   第六章 董 事 会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也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董事1名。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除职工董事可连选连任外,其他董事可连派连任。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任期3年。第一届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1名董事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起,董事长从甲方开始由甲乙双方轮流委派1名董事担任。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制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方案; 4. 根据公司投资决策权限和年度投资计划,决定公司年度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固定资产购置投资方案以及对外投资、购买有价证券和对外提供经济担保; 5. 审定公司一切不动产和价值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重要动产的出卖、抵押、转让或其它形式的处置;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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