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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索赔工程管理1(毕业论文)资料
于津健
工程索赔管理实践
—、索赔的概念
(一) 产生的原因
1、因施工合同缺陷产生的索赔
2、设计方面原因产生的索赔 3、因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索赔 4、由于物价上涨、货币及汇率变化产生的索赔 5、因拖欠支付工程款产生的索赔
6、工期拖欠的索赔 7、工程变更的索赔 8、不依法履行施工合同产生的索赔二、当前工程索赔中存在的问题和索赔现状分析
(一) 我国法律尚不健全
(二)我国目前建筑业“买方市场”对承包商不利
(三)索赔理论不成熟
三、工程索赔的主要项目内容
1、合同范围内的索赔。
2、合同范围外的索赔。
3、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
4、技术规范、法规变动。
5、业主提供的条件不利而引趣的索赔。
6、地质气候。
7、社会政治变化。
四、 施工项目工程索赔对策分析
(一) 注重索赔证据的收集
(二)掌握正确的索赔程序,及时提出索赔 (三)加强索赔管理
五、索赔的实现
六、结语
浅谈工程索赔管理
[摘 要] 文章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索赔问题,从工程索赔与 HYPERLINK /book/manage/item/Index.shtml \t _blank 项目管理其它职能的关系,工程索赔的主要项目内容,索赔的过程,索赔的实现等几个反方面进行了分析,以利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尽量防止和避免工程索赔的发生,做好对承包商的索赔工作。
[关键词] 工程索赔;索赔与项目管理其它职能;索赔的内容与实现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业规范化、法制化进程大大加快,工程项目也逐渐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在选择合理低价中标的经营策略下,承包商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就必须增强索赔意识。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施工项目索赔管理将成为施工企业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索赔是目前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最薄弱的环节之一,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十分巨大,有时甚至危及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这不仅只是技术与理论上的不足,而是与许多问题诸如法律、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相牵连造成的。施工索赔是指数方中的一方提出投诉和要求,目的是维护一定权利,使合约条件得到合理调整或进一步解释,使付款问题获得解决或工期能够延长,或使合约其他条款的争议得到裁决。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索赔是双向的,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但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可以通过冲账、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等实现对承包人的索赔;而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则比较困难。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索赔是一种合法的正当权利要求,是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无理争取或惩罚,是双方合作的方式而不是对立的。实践证明,索赔的健康开展对于培养及发展社会主义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非自身原因或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而业主对于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施工单位要求赔偿,
(一)索赔产生的原因:索赔这个词现已越来越被人们所熟悉和接受,索赔指在经济台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就对方不履行或未能全面实际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与其它 HYPERLINK /book/manage/profession/Index.shtml \t _blank 行业相比,工程建设行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这是由工程产品、工程产品生产过程、工程产品市场经营方式所决定的。主要是由于如下几方面原因产生的:
1、因施工合同缺陷产生的索赔
从理论上讲,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发生纠纷时解决问题的依据。但是,这种作为依据的合同本身却很可能具有很多缺陷。首先,合同不可避免地具有不完全性。即一份合同,无论规定的多么详尽,仍然无法穷尽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所有问题。其次,在目前的工程建设领域,由于承发包双方对合同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在这种心态和理念下签订的合同其可操作性与完备性可想而知。再次,由于建设工程涉及到的专业分工以及其他范围太广,再加上合同相关人员客观能力与主观疏忽等多方面的原因,合同的各个条款之间、不同的协议之间以及图纸与施工技术规范之间都是可能出现矛盾的地方。此外,工程建设与法律都是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往往是“懂技术的不懂法律,懂法律的不懂技术”,这样的合同很容易导致与现实情况的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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