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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第三讲:保险的性质与功能 Microsoft PowerPoint 演示文稿_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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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理论篇
风险与保险
保险的性质、职能与作用
保险合同
保险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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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性质与功能
保险的性质
保险在再生产中的地位
保险的职能
保险的作用
商业保险
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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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了解西方保险学性质说及评价
了解保险与再生产的关系
掌握保险的功能
了解保险的作用
掌握商业保险的概念、构成要素和交换特点
了解商业保险与其他相似制度的区别与联系
了解保险公司的性质及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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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的性质
保险性质学说评介
保险的概念
保险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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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性质学说评介
损失说
非损失说
二元说
什么是保险?根据汉语的释义,保险一词具有稳妥可靠、担保、保障的意思。但本课程所指的“保险”则是赋予经济意义的保险。
目前,国际上保险学界对保险理论的研究,因研究角度不同,因而关于保险概念的界定也各不相同,归纳起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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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说又称损害说,强调没有损失就没有保险,认为保险是“损害补偿”和“损失分担”,有损失才有保险的必要。其主要的理论代表有: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和危险转嫁说。
⒈损失赔偿说。该学说来源于海上保险,是最早产生的一种保险理论,其代表人物有英国的马歇尔(S.Marshall)和德国的马修斯(E.A.Masius)。
损失赔偿说的基本要点:一是认为保险是一种合同;二是认为所有保险的共同特征是损失赔偿。
评介:损失赔偿无疑是保险的一个重要职能,但将保险完全归结于此就显得不够全面。就财产保险来说,保险赔偿损失是适当的。但对于具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用损失赔偿就难以解释。无法对具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做出合理解释是该学说最大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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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损失说:该学说认为保险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性质,既然损失说不能涵盖人身保险,那么就要在损失概念之外另寻解释,因此就有了以下各种观点:保险技术说、欲望满足说、相互金融机构说和财产共同准备说。
⒈保险技术说。保险技术说的代表人物是意大利的费方德(C.Vivante)。
观点:技术说主张保险就是把面临同样风险的多数人或多数单位集合起来,测出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然后根据概率计算保险费率并向个人或单位收取保费,建立保险基金,当风险事故发生时支付一定的保险金。
评介:保险所采用的这种特殊的计算技术,是保险机制能够顺利运行的保障,在保险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技术更多地体现的是保险具体操作过程,用它明显无法解释保险的本质。而且,赌博、发行彩票也会采用上述特定技术。所以用技术特性来概括保险是不确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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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欲望满足说。欲望满足说代表人物是意大利的戈比(U.Gobi)和德国的马纳斯(A.Manes)。
观点:该学说认为保险是一种满足人们的经济需要和金钱欲望的手段,并且这就是保险的性质。
评介:用这种保险需要和金钱欲望满足来解释保险,其结果是保险与赌博难以区分,使保险带有功利主义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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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相互金融机构说。该学说强调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其代表人物是日本的米谷隆三。
观点:相互金融机构说认为保险作为应对经济不安定的善后措施,需要以调整货币的收支为目的,因此,保险是金融机构,是以发生偶然事件为条件的相互金融机构。把保险作为一种行为和组织来认识是这一学说的特点。
评介:该学说从金融的角度来看待保险,强调保险主要体现为一种货币行为,但保险和严格意义上的资金融通还是有很大的差距。此外,把保险等同于金融机构也欠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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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财产共同准备说。财产共同准备说的代表人物是日本的小岛昌太郎。
观点:该学说从静态的观点看保险,认为只有积蓄财富作为财产准备,才能应付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是受托管理财产准备的组织。
评介:该学说不能解释无需建立保险基金条件下的合作保险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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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说。该学说认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以经济补偿为目的,后者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人身保险是非损失保险。主要观点有:否定人身保险说和择一说。
⒈否定人身保险说。该学说认为:人身保险并不体现保险的性质,它是和保险不相同的另外一种合同。经济学家科恩(G.Cohn)说:“因为在人身保险中,损失赔偿的性质极少,它不是真正的保险而是混合性质的保险。”埃斯特(L.Elster)说:“在人身保险中完全没有损失赔偿的性质,从国民经济来看,人身保险不过是储蓄而已。”威特(J.D.Witt)也持相同观点,认为:“人身保险不是保险,而是一种投资。”
评介:他们主要是从人寿保险的储蓄成分来否定人身保险的性质,而实际上人寿保险是保险与储蓄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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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择一说。该说与“否定人身保险说”不同,承认人身保险是真正的保险,但主张把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分别以不同的概念进行阐明。主张该说的代表人物是德国法学家艾伦贝堡 。“择一说”对各国保险合同法有广泛的影响,我国《保险法》中的合同部分也是对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分别定义的。
评介:财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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