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工程——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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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工程——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则

希望工程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则 一、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继续面向社会募集捐赠,扩大“希望工程助学基金”,长期资助我区农村牧区困难家庭的品学兼优学生完成学业,促进希望工程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 第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内蒙古青基会”)是经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授权使用希望工程服务商标进行社会公益筹资的公募基金会。资助农村牧区困难家庭的品学兼优学生完成学业,是希望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以希望工程资助农村牧区困难学生名义开展的筹款、基金管理和资助活动,适用本规则。 二、?基金管理 第三条 助学基金的募集 (一)希望工程基金管理机构依法面向社会募集捐款,建立“希望工程助学基金”。 (二)募捐须坚持合法、自愿的原则。 ?? (三)接受捐款、捐物,均须履行捐赠手续,开具希望工程捐赠专用收据(免税)。 (四)接受捐赠须与捐赠人订立捐赠协议。如捐赠人无故不履行协议,须依法维护权益。 (五)向“希望工程助学基金”捐款多少不限,对捐款数额较大、有意愿的捐赠人,可在“希望工程助学基金”下设立以其指定名称命名的专项基金。 (六)捐赠人如以义卖、义演等方式面向社会为“希望工程助学基金”筹款,须经内蒙古青基会授权。? 第四条? 基金的管理 (一)内蒙古青基会对全区 “希望工程助学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定统一规则,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二)“希望工程助学基金”建立覆盖农村牧区困难家庭品学兼优的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阶段的学生资助体系。 (三)“希望工程助学基金”必须全部用于与希望工程宗旨相符的助学活动,专款专用。 ?? (四)内蒙古青基会具有将发达地区募集的捐款向农村贫困地区转移资助的职责。 ?? (五)内蒙古青基会可将“希望工程助学基金”委托各盟市或旗县、高校团委的方式发放至受助学生的制度,坚决杜绝滞拨、少拨、截留、挪用、贪污等违规违法行为。 ???(六)内蒙古青基会在募集捐款(不含上级机构下拨资助款)时经与捐方友好协商同意,从捐款中列支一定比例(最高不超过10%)的管理成本。 三、?项目介绍 第五条 希望工程营养健康计划项目,资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地区住宿学生每人每学年200元,保证受助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按1元钱的标准享有饮食补助;网聚爱·希望工程365爱心行动,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的品学兼优学生每人每学年365元,用于改善学习、生活条件;希望之星项目,资助高中阶段学生每人每学年800元,用于学习费用;圆梦大学行动,资助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4000元,用于学费等。 四、 项目申请条件 第六条 小学至高中学生的申请条件 (一)、农村牧区家庭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父母为农牧民,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 (二)、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学优良的学生; (三)、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四)、单亲困难家庭子女或孤儿; (五)、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生活困难的家庭子女 第七条 大学生的申请条件 (一)、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品学兼优,高三学年总成绩排年级前列;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 (三)、父母均为农牧民,家庭经济困难,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 入水平。 五、 项目申请方式 第八条 希望工程营养健康计划项目资助困难学生的产生程序 (一)旗县团委(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就内蒙古青基会分配的名额,根据当地教育部门下发的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享受生活补助费的相关文件为依据,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请(申请表见附1)。 (二)学校须以校内通知的形式,在学校宣传栏上公告“希望工程营养健康计划”的目的、内容及本校受助学生名单,向学生告知具体资助事宜,并公布内蒙古青基会监督电话。 (三)旗县团委(希望工程实施机构)经实地考察后,符合内蒙古青基会的资助要求,上报内蒙古青基会。内蒙古青基会审核、确定资助对象。 第九条 希望工程365爱心行动、希望之星项目资助贫困学生的产生程序 (一)学校团组织在新学期开学时根据分配的资助名额、条件及申请受理时限等在校园张榜公布;   (二)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团组织提出申请,填写 “希望工程365爱心行动助学金申请表(申请表见附2)、希望之星助学金申请表(申请表见附3)》;   (三)学校团组织审核并在学校张榜公示,将公示无异议学生的申请表报旗县团委(希望工程实施机构); (四)旗县团委(希望工程实施机构)汇总核实后报内蒙古青基会。内蒙古青基会审核、确定资助对象。   旗县团委对上报名单的真实性承担直接责任。 第十条 资助大学生的产生程序   (一)大学生的资助实行本人申请制。申请人为新入学者;   (二)盟市或旗县、高校团委指导学生所在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时将资助名额、条件及申请受理时限等在校园张榜公布;   (三)符合受助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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