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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纤维素衍生物包装粉碎等配套
浙江海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纤维素衍生物
包装、粉碎等配套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24日,浙江海申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年产5000吨纤维素衍生物包装、粉碎等配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绍兴滨海新城沥海工业区,企业现有厂区内,改建原一层包装车间为三层包装车间和仓库(一层为成品仓库、二层和三层为半成品仓库),改建原老反应车间、五金仓库为二层粉碎车间(丙类),原粉碎车间改建为机修车间。厂房改建后形成年产5000吨纤维素衍生物包装、粉碎等配套项目,经行业整治提升后本项目仅实施年产2000吨纤维素衍生物包装、粉碎等配套项目。污水处理站新增2个SBR池和IC反应罐。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5年12月由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由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7月27日审批通过,出具了关于浙江海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纤维素衍生物包装、粉碎等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虞环审〔2016〕11号(滨)。该项目2016年8月开工,2017年7月竣工,2017年8月安装调试。项目在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处罚。
投资情况
该项目实际总投资2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改建后的粉碎车间及设备,其他车间前期已通过环保验收。
工程变动情况
本工程与环评对比无重大变动,与环评报批文件一致。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废水
本项目粉碎包装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只有生活污水,不新增废水。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是精制棉粉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目前各粉碎机均采用密闭性较好的脉冲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布袋吸附后通过15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粉碎机、风机等设备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目前采用低噪声低能耗的设备降低噪声。项目周边无敏感目标。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新增固废,原有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来自职工的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其中粉尘为产品,可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废水总排口四次采样监测结果:PH8.11、8.22、8.24、8.25.氨氮0.343㎎/L、0.365㎎/L、0.371㎎/L、0.493㎎/L。化学需氧量80㎎/L、72㎎/L、104㎎/L、60㎎/L。悬浮物12㎎/L、9㎎/L、14㎎/L、19㎎/L。
雨水排放口二次采样监测结果:PH8.08、8.19.氨氮0.455㎎/L、0.402㎎/L。化学需氧量28㎎/L、26㎎/L。色度4倍。
本项目废水经监测均达标排放。
2.废气
有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监测浓度设备一:5.87㎎m3、5.38㎎m3、4.99㎎m3,设备二:4.57㎎m3、4.00㎎m3、4.70㎎m3,排放速率设备一:0.006㎏/h、设备二:0.016㎏/h,排气筒高度15米。
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TSP监测浓度为厂界东侧0.20㎎m31、南侧0.221㎎m3、西侧0.225㎎m3、北侧0.258㎎m3.
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厂界东侧昼间54.8dB(A)夜间41.154.8dB(A),厂界南侧昼间55.254.8dB(A)、夜间44.654.8dB(A)、厂界西侧昼间55. 54.8dB(A)夜间43.154.8dB(A)、厂界北侧昼间55.254.8dB(A)、夜间46.154.8dB(A)夜间均值43.754.8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新增固废,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投产后污染物中控制指标为CODcr、NH3-N,不新增排放。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中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且不增加排放量,无需进行总量控制。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
2.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和设计指标。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和设计指标。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本项目不新增固废,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地附近地表水PH、氨氮、总磷、溶解氧、石油类、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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