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被系统程序自动判定探测到侵权嫌疑,本站暂时做下架处理。
- 2、如果您确认为侵权,可联系本站左侧在线QQ客服请求删除。我们会保证在24小时内做出处理,应急电话:400-050-0827。
- 3、此文档由网友上传,因疑似侵权的原因,本站不提供该文档下载,只提供部分内容试读。如果您是出版社/作者,看到后可认领文档,您也可以联系本站进行批量认领。
查看更多
MSC9973决议通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修正案
( )决议
!# $ %% ’
( 年 月 日通过)
())) *( +
通过经修正的*%,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修正案
海上安全委员会:
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第 ()条关于本委员会职能的规定,
(- .
进一步忆及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称“本公约”)第 条()条有关本公约
*%, /000 .
附件的修正程序,
在第 届会议上业已审议了本公约的修正案,并按本公约 ()()条的规定发送本通
’ /000 . 1
函,
按本公约 ()()条规定,通过本公约的修正案,其文本载于本决议的附件中;
*$ /000 . 12
按本公约第 ()()()( )条的规定,确定该修正案将于 年 月 日被认为
( $ /000 . 21 ( .. ())( * *
已接受,除非在该日期以前,三分之一以上的本公约缔约国政府或其合计商船船队吨位数不少
于世界商船船队+) 3 吨位的缔约国政府通知反对该修正案;
邀请各缔约国政府注意按本公约第 ()( )()条的规定,该修正案在按上述
’ $ /000 . 211 ( ( $
规定被接受以后,应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 *
要求秘书长按本公约 ()()条规定,将核正无误的本决议及其附件中所载的修
, $ /000 . 2
正案文本的副本转交给所有缔约国政府;
+ $ 进一步要求秘书长将本决议及其附件的副本转送给非缔约国政府的本组织各成员
国。
·+ ·
附 件
经修正的!#$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
第%% ! 章 构造—结构、分舱与稳性、机电设备
第’ $ 条 液货船应急拖带装置
! 该条的文本的全部替代如下:
“第’ $ 条 液货船应急拖带装置
载重量不小于 , 每艘液货船在其首尾两端应配备应急拖带装置。
! () ))) *
对於 年 月 日和以后建造的液货船:
( ())( # !
+ ! 该装置始终在被拖船主动力失效适应能迅速展开并且与拖船容易地连接。至
少! 台应急拖带装置应预先设置成待命状态用于迅速展开;和
+( 首尾两端的应急拖带装置应有足够强度,考虑了该船的大小和载重量以及在
恶劣天气条件时的预期力的作用。应急拖带装置的设计与建造以及原型试验
应经主管机关根据本组织制定的导则批准。
对於 年 月 日以前建造的液货船,应急拖带装置的设计与建造应经主管机
’ ())( # !
关根据本组织制定的导则批准! 。”
( 在现有的第’ $ 条之后插入新的第’ , 条如下:
“第’ , 条 含有石棉材料的新颖安装
! 本条适用于本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