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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经济法课程95
;第十一章证券法;第一节证券法概述; (1)证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它是通过发行证券进行筹资活动的市场。通过证券发行市场,投资者的闲散资金转化为生产资本。
(2)证券流通市场,又称证券二级市场,是指对已发行的证券进行买卖,转让和流通的市场。通过证券交易市场,投资者持有的证券实现了流通。 ;三、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我国证券法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宗旨。这充分体现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发行人发行证券时必须方法将与证券有关的一切真实情况向社会公布,以供投资者投资决策时参考。
公平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是,发行人,投资人,证券商和证券专业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其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
公正原则是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依法行职权,对一切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市场主体给予公正的待遇。 ; 3、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合法原则。
5、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
6、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四、证券交易规则
1、只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才能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证券的集中竞价交易;
2、投资者应委托证券公司买卖证券;
3、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规则参与证券集中竞价交易;
4、当日买进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卖出;
5、证券交易结果不得改变;
6、证券交易所对违反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享有一定的处罚权;
7、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和其他从业人员,在执行与证券交易有关的职务时,凡与其本人或者其亲属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第二节 证券的发行; 3、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是全国性的证券行业自律性管理组织,是证券经营机构依法自行组织的自律性会员组织,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
4、证券监督管理的机构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我国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即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股份发行
(一)股份概念与种类
股份是指按相等金额或相同比例,平均划分公司资本的基本计量单位。
根据股东的权利义务不同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根据股票票面上是否标明代表的股份金额不同分为:面额股和无面额股。
根据股票票面上是否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不同分为:记名股和无记名股。
根据投资者不同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二)股份发行的原则与规则
按照股份发行目的的不同,股份发行分设立公司而发行股份,为扩大公司资本而发行股份两种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价额。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二)股份发行条件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P162
2、公司增资发行新股条件。P164
;三、公司债券的发行
(一)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种类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依照不同的标准,对公司债券可作不同的分类,主要有:
(1)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公司债券。
(2)可转换公司债券和不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条件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产额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息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其他非生产性支出;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经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改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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