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权利制度所承载的功能.doc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我国土地权利制度所承载的功能

我国土地权利制度所承载的功能   土地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最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具有不可再生的特点;同时,也是最为重要的社会财富,具有保值、增值的特性。在历史的长河中,争夺土地资源几乎构成了几千年来战争的主要原因。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存在着一个如何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的问题;作为一种具有保值增值功能的社会财富,则存在着由谁占有且如何占有为公平的问题。   在法制社会里,解决上述问题的制度设计是土地法律制度,一般包括土地权利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但土地的管理制度须以土地的权利制度为基础,因此土地权利制度是土地法律制度的根本。一般说来,土地上的权利越是单一,意味着土地资源利用的效用越小,土地所释放出来的财富价值也越少;反之,土地上的权利越多元,意味着土地利用的效用越大,土地所释放出来的财富价值就越大。因此,考察土地上的权利构造是单一的还是多元的,对于判断土地资源的利用和财富效用,是一个较为直接的途径。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之前,土地只能归国家或集体所有,而不能私有;且在土地上排除任何个体(公民个人和法人组织)对土地的权利。这是一种将土地资源和土地财富都集中在国家和集体的单一的土地权利制度,任何个体尤其是公民个人是不能直接参与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对土地财富的分配的。在这种土地权利制度下,土地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配置和利用,土地所蕴含的财富价值也就没有得到应有的释放,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导致人民普遍的贫穷。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建立起多元的土地权利制度,公民个人以及法人组织不仅可以参与土地资源的利用,而且可以直接参与土地财富的分配,土地资源得到了较为合理的配置和利用,土地发挥了巨大的财富作用。农村土地承包制的推行,彻底改变了我国农村长期以来经济落后的面貌,解决了农村乃至全国人民的基本温饱问题,亿万农民也从中获得利益,为国家的发展与稳定奠定了必要的基础;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制的推行使得土地所蕴含的财富价值得到空前的释放,带来了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的变化,也大大改善了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   从我国土地权利制度的变迁看,土地的所有权没有变化,仍然是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变化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的推行,使得土地资源和土地财富不再完全集中在国家和集体手中,公民个人和法人组织也有权分享土地资源和土地财富,这使得土地资源和土地财富的占有和享用趋于合理和公平。因此,在我国现行的土地权利制度里,承载着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以及实现社会个体对土地财富的分配的不是所有权制度,而是土地的使用权制度,包括土地承包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基于此的抵押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等。   上述情形与允许土地私有的社会不同。在土地私有的国家和地区,承载着土地资源配置和实现个体对土地财富的分配的主要是土地的所有权制度。因此,在私有制社会,所有权绝对原则构成了其财产法乃至整个社会法律体系的最为重要的支柱。但在我国,在土地公有制下,所有权制度无力承载土地资源配置和实现个体对土地财富的拥有的功能,人们只能从土地的其它权利上去寻找能够承载这种功能作用的权利制度。 造成上述不同的主要原因在于:在土地私有的社会,土地所有权可以进入市场,进行自由交易,社会可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通过土地所有权的自由转让,实现对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对土地财富的分配;但在我国土地公有制下,土地所有权不能进入市场,人们无法利用市场机制,通过转让和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实现对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土地财富的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制度便取而代之,成为实现对土地资源进行市场化配置和实现个体对土地财富拥有的法律载体。这就是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同于大陆法系民法的地上权而更加接近于土地所有权的原因所在, 也是一些民法学者多年来力主物权立法应从所有权中心移转到“以利用为中心”的实质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包括对土地使用价值利用的用益物权和对土地交换价值利用的抵押权,它们在承载土地资源配置和土地财富的分配方面具有的功能是不完全相同的。即便是用益物权,不同的用益物权所具有功能也有较大的差别。在土地使用权制度中,抵押权的对象只能是土地使用权(包括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随着房屋而抵押的其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其所承载的参与土地资源配置和土地财富的分配功能只能从属于土地使用权。在用益物权中,农村土地承包权和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则承载着实现集体土地的合理配置和财富分配的功能作用;国有土地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尤其是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承载着实现国有土地资源配置和财富分配的功能作用。在目前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下,集体土地上的使用权所发挥的土地资源配置和土地财富分配的功能显然不如国有土地上的使用权。用益物权中的地役权属于从物权,其作用仅在于解决相邻关系而发生的

文档评论(0)

asd522513656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