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达州第一中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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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达州第一中学

达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 评价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是指对通过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岗位竞争推荐,拟聘为相应职称(职务)等级人选的品德、知识、专业水平和业绩贡献是否达到相应标准条件的综合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高级岗位的使用逐年到位。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实行分级管理。各级教师职称(职务)评审按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分级组织实施。 第二章 申??报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职务),必须符合《达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等相关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学校要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基础上,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校教师职称(职务)推荐办法,报经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确定拟竞聘岗位,按规定程序组织教师开展申报。 鼓励教师合理流动,中小学教师岗位有空缺时,教师可跨校评聘。跨校评聘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 第三章 推??荐 第八条?学校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推荐委员会(不少于7人,报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负责对申报人选的考核推荐工作。推荐委员会可采取说课讲课、专家评议、民主测评、量化打分等多种评价方式,从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对申报人选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推荐意见。 第九条?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条?学校将推荐人选按程序逐级推荐申报评审,评审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 第四章 评 审 第十一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实行评委会评审制度。根据管理权限按规定分别组建中小学教师中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各级评委会成员按照业内评审、同行评议的原则确定。定期动态调整,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第十二条?各级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称(职务)评审制度和办法,规范评审程序,保证评审质量。各级评委会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严格按评价标准条件对推荐申报人选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评价。 第十三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按职称管理权限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评审通过的各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按管理权限审批。 ? 第五章??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各级评委会应在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内开展评审工作。凡超越权限、扩大范围的,其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第十六条?各级评委会及评审专家应严格执行职称(职务)评审制度和办法,遵守回避、必威体育官网网址等评审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对不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或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各级评委会评审专家应独立行使评审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予以干涉。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市和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可参照本办法参加职称(职务)评审。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有统一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达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 评价标准条件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结合实际,制定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第二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市、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可参照本标准条件参加职称(职务)评审。 ?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达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等教师职业道德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四条?具备岗位所需的身心条件、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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