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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埔原住民族血源认定与文化认定的发展评析
1 1 169-88 2008 /
Taiwan Journal of Indigenous Studies, Vol. 1, No. 1, pp. 169-88, Spring 2008
平埔原住民族血源認定與文化認定的發展評析∗
中央政府對於原住民族的正名都是依照嚴格的血源標準,要有
原住民身份的個人才能提出原住民族正名的訴求,因此強調各族群
間必須要有文化差異才能正名只是虛應形式,最大的例證是政府新
近正名了四個新原住民族,卻沒有因此增加任何一個原住民個人。
過去平埔族群認定運動也陷入血源主義的泥淖,忽略了因歷史發展
不同導致平埔後裔皆無原住民身份的現實,一再訴求同時族群認定
與個人身份認定,導致至今十年毫無進展。2005 年西拉雅人開始了
不同的嘗試:先強調文化,再強調血源;訴求族群可因文化重要性
先認定,個人身份問題可暫時擱置;訴求政府應先給予平埔族群集
體發展權,平埔個人權益可緩議。西拉雅人的嘗試於 2006-7 年獲得
極大的進展:台南縣政府首先於 2006 年設置「台南縣西拉雅原住民
事務委員會」,認定西拉雅族為縣定原住民族;2007 年原民會依照台
南縣模式籌設「平埔原住民族事務推動小組」,並將專款執行「平埔
原住民族文化與語言振興計畫」。這些發展與過去中央原住民族的認
定過程極為不同:先有族群後有個人;以文化標準而非血源標準認
定族群;族群自治團體開始嘗試自主認定族人。預計這些發展將對
於中央已認定原住民族造成良性影響。
:平埔族群、血源標準、文化標準、族群認定、族群認同
∗ 本文原以〈人類學民族學知識在平埔原住民族認定運動中的角色〉發表於 2007 年台灣
人類學與民族學學會年會(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2007/10/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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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科學理論中,認同如何形成,主要發展出兩種不同理論:原生
論、與情境論。原生論強調認同決定於出生時的血源、語言、或是文化特
色,是先天命定的(Geertz, 1973; Keyes, 1976 )。情境論強調認同是人為後
e.g., Barth, 1969; Anderson, 1983; Harrell,
天建構而成,可隨不同情境而改變(
1996 )。但當認同必須進一步獲得國家的認定,過去各國多採用原生論的
立場,甚至保守到僅僅強調「血源」部分;唯近年來國際間也開始逐漸放
寬認定準則,除不再單獨強調血源成分,也願意給予族群自治團體自主認
定成員的權力。但台灣仍然未跟上國際的腳步,只有中央政府有權力認定
族群與族群成員。
近年來行政院原民會正名四個新原住民族,依時間順序為:邵族、噶
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拉雅族1 ,使得現今原住民族群數成為十三族。在
正名這四個原住民族之前,行政院原民會都曾經發包研究案,由人類學者
針對這四個族是否具有獨立的、與他族不同的文化、語言特質進行嚴謹的
學術調查後,行政院原民會依據此學術報告做成獨立成族的決定。
問題是增加了四個原住民族,全台灣原住民人口數卻未因此增加一
人,原因是正名前這些族的族人原先是「他族」人:邵族人原先是鄒族人,
噶瑪蘭族人與撒奇拉雅族人原先是阿美族人,而太魯閣族人原先是泰雅族
人。沒有一個非原住民因為新成立四個原住民族而獲得原住民個人身份。
增加族群數,但沒增加總人口,是基於一個原因:過去原住民個人身份比
族群名稱確定的時間早,導致原住民的認定標準是基於血源,而非文化。
原住民個人身份在日治時期國家勢力逐漸進入原住民生活區域後,參
照清朝政府依照漢化程度將原住民個人分為生蕃與熟蕃的辦法,開始標註
1 此四個新原住民族被正名的時間:邵族 2001 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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