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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君人者何必安哉人以君王为所以嚣
也說《君人者何必安哉》「人以君王為所以囂」
(首發)
蘇建洲
彰化師大國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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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人者何必安哉》簡6~7曰:「先王為此,人謂之安邦謂之利民。對於最末一句已有諸位學者提出很好的看法,本文將在學者研究的基礎上,對「△」字構形提出已見,並嘗試釋讀簡文。
「△」目前看來應以復旦讀書會的分析最為近實,其說:
△又見於《尊德義》簡24,形作。劉樂賢、陳斯鵬二位先生已經指出該字爲“所”之异體。(劉樂賢:《讀楚簡札記二則》,簡帛研究網站/admin3/list.asp?id=1207,2004年5月29日;陳斯鵬:《郭店楚簡解讀四則》,《古文字研究》第24輯,第409-412頁,中華書局,2002年。)
對此,張新俊先生說:
我們認為這個意見是正確的。△字「人」形上面的部分,跟楚文字中常見的「所」多少有些不同,但是拿它與郭店楚簡《成之聞之》中的「所」字相比較:
簡3
簡19
簡19
簡34
不難發現,這種寫法的「所」與△字上部基本相同,讀書會的隸定是完全正確的。
而對於《尊德義》24「爲邦而不(以)豊(禮),猶之亡也」,陳劍先生指出:
綜合以上衆多研究者意見中的合理部分,疑「猶之亡也」可釋讀為「猶御之無策也」。「」或即「所」字之繁體,其證據如劉樂賢2004所指出的曾侯乙墓竹簡「所」字多作「」。但其下部所从恐怕不是「勹」,更很難說成是「所」的疊加聲符。李銳讀「所」為「御」可從。其相通之證,除《會典》852頁所舉《周易?漸》九三「利禦寇」馬王堆漢墓帛書本「禦」作「所」之外,又如《上博(三)?周易》第4號簡《訟》初六爻辭「不出御事」,「御」字今本及馬王堆漢墓帛書本作「所」;御馬之「御」字的異體「馭」楚簡或作从「午」聲,而《詩經?小雅?伐木》「伐木許許」,《說文》十四上斤部「所」字下引「許」作「所」。
張新俊先生也指出:
所以,字能否看成是所、勹皆聲的雙聲字(原注:「陳斯鵬:《郭店楚簡解讀四則》,《古文字研究》第24輯,第409~412頁,中華書局,2002年」),以及、、之下所从的部分如何作出合理的解釋,還有待今後進一步的研究。
謹按:以上張、陳二先生之說對筆者頗有啟發。「△」字作:
筆者以為此字上部從「所」應無問題。「△」右上的「刃」形有兩種解釋的方法:首先,《包山》84的「漸」作:
可以隸定為「」,其「斤」旁訛為「勿」。而「勿」、「刀」、「刃」古文字常見形近訛混,所以「△」的「斤」旁訛為「刀」、「刃」自然不意外。
其次,裘錫圭先生曾指出:
古文字作、形的「折」字「象以斤砍斷樹木」,作、形的「制」字「所象的應該是以刀截割木材」,其左半之形與上引「折」字兩形左半有關。「制」、「折」二字不但形義相近,而且上古音極爲接近。……總之,「制」、「折」二字形音義的關係是十分密切的。它們所代表的詞很可能有親屬關係。
依此說,則「斤」、「刀」二旁可以義近通用,則本簡「所」寫作從「刃」也是可以理解的。以上內容曾以網名「海天」跟帖在張新俊先生文章之後,後見孟蓬生先生贊同筆者的第二種分析方式,茲引其文如下:
海天先生所說極是。昨天在所里就此字跟王志平先生作過討論,已經得出跟海天先生相同的認識,正準備修改拙稿呢。不過讀書會似乎只是把所謂刃(刀)看成了斤的變體。如《上博七》有個分明是從刀從石的字也被隸定為斫(視)字。純粹從字形的角度看,根據義近形旁互換的條例,該字隸定成斫可能并不錯,并且可以和這個所字看作平行的現象,這就給所字的構形多提供了一條內證。但由于其字形并不從斤,所以無論如何也不能跟視字掛起鉤來。再考慮上引《尊德義》「△」讀為「御」,而楚簡「御」或從「午」聲,則本簡「△」讀為「忤」是可以的。《漢書?東方朔傳》:「忤於邪主之心」,顏師古注:「忤,逆也。」《漢書?蕭望之傳》:「繇是大與高、恭、顯忤」,顏師古注:「忤,謂相違逆也。」《後漢書?班彪列傳及其歸舍,口雖不言,而仰屋竊歎,莫不知其多冤,無敢啎陛下者。臣今所陳,誠死無悔。敘傳上夫啾發投曲,感耳之聲,合之律度,淫麴而不可聽者,非韶、夏之樂也;因勢合變,偶時之會,風移俗易,乖忤而不可通者,非君子之法也。
再看「」字,筆者以為可以讀為「夭」。《三德》簡5:變常易俗,土地乃坼,民乃囂死。李天虹囂死當讀爲夭死,引《大戴禮記易本命》人民夭死,五穀不滋,六畜不蕃息,孔家坡漢簡日書《歲》篇民多疾病,五穀夭死爲證。(望)年,可也。戊行年=(七十)矣,言(然)不敢睪(釋)身,君人者可(何)必(然)才(哉)!」「望年」即「希望長壽」之義,猶如「望歲」是「希望豐收」一樣。「擇身
依此說,可見人民以為昭王的作為是不盡天年的作為,《戰國策?秦策三?蔡澤見逐於趙蔡澤復曰:復歸顯榮,成理萬物萬物各得其所;生命壽長,終其年而不夭傷先王為此,人謂之安邦謂之利民。今君王盡去耳目之欲,人以君王為以意思大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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