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权威 第6章节进口保护政策: 关税.ppt

国际贸易权威 第6章节进口保护政策: 关税.ppt

  1. 1、本文档共7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国际贸易权威 第6章节进口保护政策: 关税.ppt

(3)对受惠产品减税幅度(优惠幅度)的规定:取决于最惠国税率和普惠制税率之间的差额,最惠国税率越高,普惠制税率越低,优惠差幅就越大,反之,越小。 (4)对给惠国保护措施的规定: A. 免责条款:进口对本国同类产品或者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产品造成,或者即将造成伤害,可以完全或者部分取消; B. 预定限额:即规定受惠产品关税优惠进口限额,超出部分恢复最惠国税率; C.竞争需要标准 也称毕业条款:当受惠国或地区的某项产品或其经济发展到较高的程度,使他在世界市场上显示出较强的竞争力时,则取消该项产品或全部产品享受关税优惠待遇的资格,分为产品毕业和国家毕业 (5)对原产地的规定:是衡量受惠国出口产品是否能享受优惠的标准,确保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利用普惠制扩大出口,防止非受惠国的产品利用普惠制的优惠,扰乱普惠制下的贸易秩序。 普遍优惠制 按税率从低到高:特惠税、普惠税、正常贸易关税、普通关税;此外还有协定关税。 基本原则: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 给惠国:29个;受惠国:190个 主要规定:原产地规则;毕业条款 2005年欧盟对华的16类50章商品从普惠制毕业,只剩11类44章,欧盟规定:当某国商品达到市场份额的15%(纺织品和服装达12·5%)即毕业。取消普惠,进口关税从9%上升到12%。中国的工业制成品中仅剩工艺品和收藏品享受普惠制。 欧盟对中国的规定 1.最不敏感商品 100%优惠 2.半敏感商品 65%优惠 3.敏感商品 35%优惠 4.最敏感商品 15%优惠 自2004年5月1日开始,欧盟规定:对来自中国的电子消费品、机电产品、光学仪器和钟表、动物源类产品、塑料和橡胶、纸张、乳蛋、蜂蜜、鞋帽、服装、乐器等取消普惠制待遇。 普惠制给惠国 世界上共有40个给惠国,其中对我国出口的制成品、半制成品给予普惠制关税待遇的给惠国有39个,它们分别为欧盟27国(英国、法国、爱尔兰、德国、丹麦、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捷克、塞浦路斯、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瑞士、挪威、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土耳其和列支敦士登公国。美国虽然是普惠制给惠国,但至今未给予我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 3.最惠国待遇下的关税:是指缔约国双方相互间现在和将来所给与第三国在贸易上的优惠、豁免和特权同样给与缔约对方,关税当然包括在内。 最惠国待遇往往不是最优惠的待遇,最惠国待遇关税也不是最优惠的关税,只是一种非歧视的关税待遇。 四、按正常与否分类:一般关税和进口附加关税 (一)一般关税:在海关标出的关税称为一般关税 (二)进口附加关税:海关对进口商品在征收一般关税以外,再加征额外的关税。通常是一种临时性的措施。 形式: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报复关税 1.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y) 是指为抵制外国商品大量低价进口,保护国内相关产业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2.反补贴税 又称抵消税或补偿税,是对于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奖金或补贴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3.报复关税:对于贸易对方出现歧视性待遇或违背贸易法规或拒绝接受世界贸易组织裁决后采取征收关税的报复手段。 五、 按照征税的一般方法或征税标准分从量税、从价税、混合税、选择税、滑准税、差价税和季节税 1.从量税(Specific Duties) 概念: 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数量、体积、重量等计量单位为计量基准的一种计征关税的方法。 关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 X 从量关税税率 特点 计税方法简单,有利于进出口货物的迅速通关 税负并不合理——同一税目的货物、不管质量好坏、价格高低税负都相同。对质次价廉的进口商品抑制作用较大,保护作用较强,对质优价高的进口商品抑制作用较小,保护作用较弱。 税率不能随价格变动做出调整——物价上涨时税收相对减少保护作用削弱,反之,价格下降,税负不会减少,财政收入和保护作用不会削弱 难以普遍采用——对于某些商品如艺术品及贵重物品不便使用 2.从价税: 关税税额=完税价格X 进口从价税率 特点: 税负合理——同类商品质高价高,税额也高;质次价低,税额也低。加工程度高的商品和奢侈品加高税额较高保护作用较强 物价上涨时,税款相应增加,财政收入和保护作用均不受影响,但是在物价下跌时,财政收入会减少,保护作用会减弱。 各种商品均可适用 有利于各国关税水平的比较——税率以百分率表示便于比较 完税价格不易掌握,征税手续复杂 一个重要问题——完税价格的确定;《海关估价协

文档评论(0)

yuzongxu123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