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0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主讲:国家级教学名师 尹贻林 教授;;投标策略—不平衡报价;; ;2008《清单规范》中可以利用不平衡报价的条款;表 2008《清单规范》中可以利用不平衡报价的条款. ;研究招
标文件;表 利用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不平衡报价的方式;表 利用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不平衡报价的方式(续上表) ;;;;;;;;;;1、褶皱构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某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有以下条文:
“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时,要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在投标时没有核对出错误,在竣工结算时如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差异较大,视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减让,实际工程量不予调整。”
某建筑公司为了能顺利中标,在投标时没有认真核对,但在竣工结算时发现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较大偏差,于是向招标人提出据实调整结算。
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条文,拒绝投标人的要求。甲乙双方在竣工结算时产生了较大的矛盾和纠纷。;分析;4.1.3条规定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时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以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表明的工程量是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设计文件预计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
——发、承包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的工程量应按发、承包认可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而非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结论;;;承包商报价时应考虑的因素;;;;;;
不平衡报价
实现创收
三大途径
; 不平衡报价与工程变更的配合.;;不平衡报价与工程索赔的配合.;不平衡报价与价款调整的配合.;报价技巧:;单价的不平衡要有适当的尺度
不平衡报价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表中工程量仔细核对分析的基础上,同时一定要控制在合理幅度内(一般可在10%时左右),价格水平高低不能太明显夸张,否则可能会引起业主反感,认为报价不合理,甚至对业主评标产生负面影响,造成废标。有时业主会挑出报价过高的项目,要求投标者进行单价分析,而围绕单价分析中过高的内容压价,以致承包商得不偿失。?; 不同合同类型的工程价款???险分担;;二,不同合同范本的具体风险分担方案;续表1;风险分类; 单价合同:合同双方以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的形式,约定合同范围内双方的工作内容、责任与义务的合同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107部令修订第14条。;1; 08版《计价规范》条文说明第4.4.3条对于单价合同的说明是: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外,允许调整。调整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08《清单计价规范》 4.7.1 款规定: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08《清单计价规范》中第4.7.6条中规定:
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不同省市施工期间的物价波动引起价款调整的风险幅度的规定; 物价波动引起价款调整风险幅度确定的案例;材料涨跌不依双方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签约双方均无法预知合同履行过程中材料是涨还是跌,因此约定风险包干范围能保障承发包双方的利益,是公平原则的体现,风险包干系数国际通用惯例通常为3%~5%。
对此,把合同关于“工程价款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计算方法”根据国内和国际惯例进行准确和定量的约定,内容如下:
1,该工程的实际工程量与图纸工程量误差在正负5%以内时,不做调整,误差超出5%以上时,依实进行调增或调减
2,该工程的主要材料价格,依据投标报价和履行合同时的市场价格,材料单价变化幅度在正负5%以内时不做调整,超出5%时,依实进行增减.
08年我国建筑材料价格变化趋势还无法准确预测,确定上述两项内容,对材料价格变化等风险分担予以了明确,并且对材料价格下跌的利益进行了重新分配,有效的维护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营造出一个公平和诚信双赢的和谐建筑市场。
;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不符(含设计变更)的风险分担;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变更的新增项的风险分担;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变更引起措施项目改变的风险分担;工程量增减引起价款调整的风险分担;相关法规合同;;四,总价合同风险分担;基准日期之后的法律法规变化引起价款调整的风险分担 ; 施工期间的物价波动引起价款调整的风险分担;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不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