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分析
南宁市骏业高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控制制度原则 2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3
? 存货管理制度 4
?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5
?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 10
? 财产管理细则 12
?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3
? 财产清查制度 17
? 财产盘点制度 25
? 附则: 29
资产控制制度原则
第一条 资产的保管与账簿的记载,应由不同人员分别负责。
第二条 有形资产应加以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
第三条 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人员负责,以免责任混淆。
第四条 各项支出的与支付,应分别办理。
第五条 应随时核对零用金与库存现
第六条 已签章的付款支票,不得该支签章人,领取或寄交。
第七条 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签发与保管皆应有严密的控制。
第八条 负责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资产处理责任的人员,需要有充分保证。上述人员应实行轮调、轮休,并指派他人替代其职务。
第九条 有关现金、存货或其他流动资产收发的单据,应事先印妥,连续编号。
第十条 各项付款凭据一经支付,应即加盖支付印戳销案,防止重复清款。
第十一条 若人员编制许可,下列应予分立,避免l人。出纳与员财务主管与会计主管,采购与验收,销售与仓储,薪金计算与支付,收款与,装运与仓储,订货与仓储等等,都应该如此分权。
第十二条 存于内部保险或银行保管箱的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应由2人以上共同保管。
第十三条 信用授与、折让折扣、客户赠品、招待等,皆应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 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包括原物料、在制品、成品、用品、固定资产等(每年一次为宜)。
第十五条 单据开具尽可能一次复写,并避免涂改。
第十六条 尽可能定立各项工作的书面手册,以避免误会,提高效率。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若有设立抵押之客户,以期抵押),经主管核准后,应转交会计人员妥善加保管,并填记于该
第三条为适应市场,并配合客户之营业消长,每年分两次,可由业务代表呈6月30日,第二次为l2月31日,核定方式同第
公司主管视客户之临时变化,应要求业务代表随时调整各客户之信用限额,但
第四条信用限额系指由公司可赊销某客户之最高限额,即指客户之未到期第条 没有核定信用限额或超过信用限额之销售而遭致倒账者,其无信用80%,会计及主管各赔偿l0%。
若超过信用限额达20%以上之倒账,除由业务代表负责赔偿外,
第条设立未满半年之客户,其信用限额不得超过1万元。如违反规定
第条业务代表应防止有勾结行为者,以及没有合法营业场所或虚设行
第条应收账款发生折让时,应填具折让证明单,其折让部分
财务接到银行通知客户退票时,应即转告部,部对于退票无法第条
第条 会计需为每家厂商设立应收账款明细表,各厂商的销货及收
第条客户要求换货时,一律先办理销货退回(填具出货单,单上盖“退货”),再依正常手续办理出货。
第条 业务代表不得以其本人之支票或代换其他支票充缴货款,如经发现,
第条 业务代表所收受支票之发票人非客户本人时,应交客户以店章及签
第条各
催讨换延票时,原票尽可能留待新票兑现后始返还票主。
第条部门对退票申诉案件送请财务办理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发票人及背书人户籍所在地(先以电话告知财务);
发票人及背书人财产(土地应注明所有权人、地段、地号、面积等),建筑物(土)应注明所有权人、建号、设定抵押。其他财产应注明名称、存放地点、现其他投
第十条对催收票款之处理,在1个月内经催告仍无法达到催收2万元以上者,应将该案移送依法追诉。
第条 当债权确定无法收回时,应专案列送财务,并附税捐机关认可之合(如法院裁定书,或当地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或邮政信函等)呈总经理核准
第八条催收或经济诉讼案件,有部分或全部票款未能收回者,应取得法律机(利益偿还请求权,时效为15年内)有偿债能力时,应依
第十条因倒账而催讨回收之票款,可作为其发生呆账金额之减项;
接受办理之呆账,依法催讨收回之票款减除诉讼过程的一切费用之余
在受理后6个月内催讨收回者,得20%之奖金;
在受理后l年10%之奖金。
第条主管、业务代表于其所负责的销售区域内,允许呆账5%。
第条主管、业务代表,其年发生呆账率低于5%时加发年终奖金10%50%。
第条各公司业务主管、业务代表每年发生呆账超过容许呆账率时,减发年终奖金l0%即行调职,不发年终奖金。
若中途离职,于其任期中,呆账率允许呆账时,减发奖金比例,以离职
第条依第一条已提列坏账损失或已冲转之呆账,业务人员及稽核人员30%奖金。
第二十条本办法之呆账赔偿款项,均在该负责人员之薪资中,自确定月份开
第二十条本公司员不依本准则的各项规定办理或有勾结行为,致使本应收票据管理制度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