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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江北区石马河市级家庭服务业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分析
重庆市家庭服务业创业孵化基地暨综合市场
基地管理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市家庭服务业市场暨创业孵化基地(位于江北区石马河盘溪四支路南桥苑51号负一层(361.6平方米)、一层(1159.15平方米)两层内)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及楼外两边大门前平台和楼梯区域,以及基地内的使用单位。若有违反本制度规定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管理中心
1.负责基地与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的联系;
2.负责编制基地的发展规划和对外宣传和联系;
3.负责基地和运营方的管理工作;
4.负责代收运营方在合同期间需支付的相关费用;
5.负责协调运营方受理创业团队的申请和组织专家评审工作;
6.负责协调运营方对创业团队进行创业辅导的组织,相关咨询服务;
7.负责监控运营方对创业团队项目的实施过程,防止其出现转租或擅自改变申报项目
三、资产管理
1、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牵头和派驻基地的管理中心对培训基地内的全部资产进行登记,分别建立总账和分账,账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和基地管理中心保管,送账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各存一份,并将分账张贴于资产使用地点。
2、由局办公室和基地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每年年底对帐和实物进行一次核对。对核对中发现的问题报就业局研究处理。
3、新增、报废、调出的资产由基地管理中心向就业局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实施。报局办公室、局财务室对账目进行相应的调整。
4、各种设备、设施的相关资料(含使用说明书、移交记录、维修记录、事故记录、保修单、验收合格证等)交基地管理中心并指定专人保管。保管时应注意防潮、防蛀、防腐、防丢失、使用资料人员借用复印件后及时归还。
四、安保管理
1、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电子监控值班,各班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将本班内值班情况填写在值班记录上并写上值班人的姓名。每月最后一天应将电子监控记录及值班纸制记录交基地管理中心保存。
2、保安人员对进出基地内的人员应仔细观察,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主动盘查。
3、保安人员对进入基础进行施工的人员进行登记,施工完毕后应注销登记。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进入基地。
5、保安人员对携带物品进出基地时应进行登记,确认后方可充许进入或放行。
6、当基地发生纠纷时,应主动上前处置,无法处理时应及时向基地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报告。
7、严禁安保人员在岗时间凶酒、吸烟,接待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
8、严禁各使用单位在基地内从事与基地无关的任何活动,若有违反,保安人员有权制止,并报基地管理中心。
五、安全管理
1、在下班后,应锁好门、窗,驻防盗案发生。
2、下班时应关闭各种电器设备及照明的电源关闭,关闭水源,在雷击期还应拨掉电源插头及各种信号线插头,以免损坏设备或引发火灾事故。
3、严禁在基地内使用明火,吸烟者应及时熄灭烟头。若发生火警或火灾,保安人员应马上打开所有消防门,组织基地内人员有序 散,同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4、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使其保持完好 。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使其随时保持畅通。
六、清洁卫生管理
1、卫生标准:
(1)保持墙面屋顶清洁,严禁在墙上屋顶上涂画、张贴、打钉、吊挂。
(2)地面无杂物、口痰等。
(3)设备、设施摆放整齐,表面无积尘及脏物。
(4)厕所内无积粪、无尿垢。
2、基地内各单位的员工应自觉维护基地内的清洁卫生,并督促进入基地办事人员保持基地内清洁。
3、基地外平台及楼梯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4、基地内各教室、办公室内的清扫、保洁由该室使用人员负责,并将垃圾送至基地门前的垃圾处理箱中。
5、基地内男、女厕所、会议室、公共通道的清扫保洁由基地保安人员负责,男女厕所及公共通道每日做一次清扫并随时注意保洁(除臭、消毒处理)。会议室在每次使用前做一次清洁,并在使用结束后再做一次清洁。
6、基地管理中心每月(或不定期)对基地清洁卫生进行检查,对未达标的入驻单位进行批评,对不予改正者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七、租赁管理
1、需租用基地内房屋的单位,首先向基地管理中心(或就业局)提出申请,申请说明租用该房屋的用途、租赁期限、可承受的租金价格等情况。经审批同意后,租赁单位与基地管理中心(或就业局)签订租赁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约定。(附协议)
2、承租单位需租用基地内设施设备,可向基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填写《设备、设施租赁表》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并以此作为结账依据,先交纳租金方可使用租赁的设备设施,出租价格由基地中心制定,租用前后双方应履行设备设施交接手续,并在租用单上签字(见附表)
八、房屋、设备、设施管理
1、保持房屋结构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绝对不允许对基地建筑结构作任何形式的改变,包括地板、屋顶、墙面、柱梁、楼梯、门窗等。
2、保持本基地供电系统、供水系统、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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